#法庭报导传理系学生纵火罪成囚4年9个月 官:警见地下著火受惊故发射橡胶弹

#法庭报导 传理系学生纵火罪成囚4年9个月 官:警见地下著火受惊故发射橡胶弹 法官李俊文指,被告当时于狭窄后巷投掷汽油弹,当时后巷内有多名示威者、市民及警员,被告在此环境下纵火非常危险。另外,虽然案发时汽油弹没有破碎,但液体亦导致地下著火,警员因此受惊需要发射橡胶弹。 ⎯⎯⎯⎯⎯⎯⎯⎯⎯⎯⎯⎯⎯ 轻度智障「发仔」被裁定非法集结蒙面 官拒保释 下月定处理方式 裁判官刘淑娴早前裁定发仔不适合就3项控罪答辩及受审,控方遂进行举证,以让法庭裁定被告是否作过涉案作为。刘官裁定「发仔」作出非法集结和蒙面的作为,下令先索取两名精神科医生报告和社会背景调查报告,押后至11月12日就处置被告方式作出命令,选项包括收押于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住院令或监护令等。 ⎯⎯⎯⎯⎯⎯⎯⎯⎯⎯⎯⎯⎯ 智障青年认蒙面扔砖落马路 判监8星期 前年10月20日九龙游行,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带堵路,22岁患轻至中度智障的青年把一块砖头扔在马路上,早前承认公众妨扰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监禁8星期。 裁判官郑念慈指,不能只单独考虑被告一人的行为,因其他人见到被告参与堵路后,有机会仿效,需判处阻吓性刑罚,但接纳个人背景和智力问题为减刑因素。 ⎯⎯⎯⎯⎯⎯⎯⎯⎯⎯⎯⎯⎯ 人力钱宝芬涉违限聚令罪脱 官:被告单独而行,与他人无互动 裁判官梁嘉琪指,控方未能证明钱宝芬与其他人有商讨共同理念,亦无实际互动,如没有一同联手离开,片段见各人有自主行为,虽然被告行为实在可疑,但她似乎是单独而行。另外,梁官不接纳督察指警告后可让现场人士离开,因片见警员向被告等人做手势,示意他们留在现场,但同一时间亦有其他警员叫人离开,因此警员有意及明显用身体阻止欲离开的人离场。 ⎯⎯⎯⎯⎯⎯⎯⎯⎯⎯⎯⎯⎯ 「毋忘8.31太子站一周年」活动遭票控 17岁女生认违限聚令 罚款4千元 有示威者到旺角新世纪广场聚集及叫喊口号,警方当日在2楼票控5人,指他们违反当时禁止多于2人的聚集的「限聚令」。其中17岁女学生原本不认罪,今日开审,惟女生改为认罪。裁判官郑念慈判处罚款4,000元,考虑到女生仍在学,没有工作收入,下令她分期支付,每月缴交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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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送货员送肠到警校 发帖称「你哋毕唔到业」刑恐罪成囚7个半月 官:法庭有责任保护学警 裁判官刘绮云指,被告威胁的对象是正受训的学警,学警毕业后会服务市民、维持治安,有保护社会的重要职责,法庭有责任保护学警;她又指有不满警察的人会因帖文激发负面情绪,作危害警员行为。被告将就定罪及判刑上诉,惟向法庭申请上诉期间保释遭拒。 ⎯⎯⎯⎯⎯⎯⎯⎯⎯⎯⎯⎯⎯ 涉三度拒绝出示身份证 王婆婆否认阻差办公 称十警包围「无畀机会我揾」 王婆婆质疑当时遭十多名警员包围,「好似当我恐怖分子咁」,多个警员向她作出指示,令她无所适从。当警员警告拘捕后,她称曾打算从袋中取出身分证,但「有其他警员示意唔畀我揾」,她当天悼念数小时已感疲累,向警员表示心脏不适,但警员没有理会照样拘捕。 ⎯⎯⎯⎯⎯⎯⎯⎯⎯⎯⎯⎯⎯ 女子被休班警跟踪至住所 遭截查时涉踢脚 袭警等2罪脱 误导警员罪成 一名31岁正准备婚礼装饰的女子,去年11月15日被休班警怀疑持有违《国安法》气球,并被跟踪回家,最后休班警在被告住所楼下截停她。被告被指脚踢警员及拿出鎅刀,并虚报地址,她否认袭警、管有攻击性武器等三罪,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袭警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脱,明知地误导警务人员则罪成,押后至12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期间准保释。 裁判官屈丽雯裁决时指,休班警的伤势证供不合符逻辑,其说法牵强,他称大腿被踢中,但导致小腿擦伤及触痛。另外,被告因家暴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年轻女子面对壮健男子,有受袭的即时危险,不排除被告自卫及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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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IVE生运汽油弹囚14个月 落30页口供助查怀疑设局 控方指无帮助

#法庭报导 1⃣IVE生运汽油弹囚14个月 落30页口供助查怀疑设局 控方指无帮助 21岁IVE男学生被指管有两支汽油弹,他辩称以为运送红酒,不知是汽油弹,更指遭一名警长设局陷害。案件经审讯后,男生早前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今日辩方求情指,男生案发后曾三度落口供,合共超过30页,亦配合控方既定程序,巨细无遗提供电话纪录。但控方指资讯没有实质帮助。裁判官最终同意没有减刑理由,判囚14个月。 2⃣涉葵广男厕写「黑警死全家」男子刑毁罪成囚半年 官引判词:与「私了」无异 裁判官陈慧敏指,被告有预谋地穿黑衫裤,令人难以辨认,并在人流密集的男厕内写涉案字句,其行为有可能激发持不同态度者的情绪。她又引述案例判词指,刑毁的行为本质上与「私了」无异,同时带有仇视、霸凌、恫吓及灭声等效果。她又指,虽然警员就威吓被告一事作供时有细节遗漏,但坦白称记不清楚,故排除他是边作供边捏造,并认为他是诚实证人。 3⃣连登煽动案 辩方指应交高院有陪审团 官指非「可公诉罪行」裁定转介区院 辩方指根据条例,裁判法院没有权将煽动意图罪转介往区域法院,并应将案交付高院原讼庭,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审讯。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考虑后,指煽动罪并非「可公诉罪行」,因此会从简易程序处理,并将此案所有控罪转介往区院。 4⃣两男生纪律部队宿舍外非法集结罪成 官指假借烧衣实为抗议 2名男学生参与烧衣而被指参与非法集结,两人不认罪。裁判官刘淑娴指烧衣只是掩饰,实质是针对警察的抗议活动,并且两人出现在非法集结的现场,在警方多次警告后仍不离开,裁定两人罪成,还柙索取劳教中心报告。 5⃣涉FB发表有关殉职水警言论 前警员否认煽动罪 辩方透露将依赖被告的医疗报告 水警高级督察林婉仪去年9月参与反走私行动时殉职,26岁前警员涉在 Facebook发表有关言论,被控「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被告否认控罪,辩方指需时两个月向医院索取被告的医疗报告,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押后至7月28日进行审前覆核,被告准继续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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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荃湾非法集结罪成 携镭射笔青年囚5月 另2人分别判囚4月及劳教中心 2019年8月荃葵青游行,3名青年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其中一名工程助理涉携镭射笔,另被裁定藏武罪成。裁判官屈丽雯指,涉案集结非小规模,亦涉及镭射笔此等「武器」,不能忽视其严重性,故藏武罪成的被告判囚5个月,另外两人分别判囚4个月及劳教中心,后者获批准保释以等候上诉。 2⃣六度损坏议办、粪沾锁头 六旬妇刑毁罪成 判囚两周缓刑两年 前葵青区议员黄润达及梁锦威的办事处门口于2019年8至10月间,多次遭人恶意捣乱及以疑似粪便弄污锁头。六旬无业妇否认6项刑事毁坏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被判囚两周,缓刑两年。裁判官李志豪指,报告显示被告没有悔意,故不建议判感化令;虽然被告犯案有连续性,但最后没有造成严重破坏。李官强调不论出于任何原因,亦不应诉诸不合法途径。 3⃣淘大冲突中包围老妇 20岁学生认非法集结 判入劳教中心 2019年9月14日爱国人士到淘大商场挥动国旗及唱国歌,期间反修例示威者到场,双方爆发冲突,警员入商场拘捕多人。20岁学生连同其他人包围一名77岁老妇,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还柙至今判刑。裁判官刘淑娴指,事件涉及不同政见人士之间的冲突,具一定危险和严重性,更有可能演变成暴动,但考虑被告认罪,遂判他入劳教中心。 4⃣8.31油塘纪律部队宿舍外藏刀 19岁学生判入劳教中心 2019年8月31日民阵发起反对「人大8.31决定」5周年游行,多区出现示威。19岁男学生被发现在油塘纪律部队宿舍外游荡,及后在油塘邨被截查时搜出生果刀及喷漆,事隔3年被起诉,早前承认藏武罪。裁判官刘淑娴判刑指,案件有一定严重性,但考虑被告第一时间认罪,因此接纳报告建议,判处劳教中心。 5⃣整蛊梁振英儿子 入HK Express帐户改名「Leung Shit」 前地勤认罪判80小时社服令 6⃣蔡展鹏疑光顾无牌按摩院 放蛇警否认为「常客」 称没遇过「高职级」警察 7⃣4男否认前年母亲节旺角非法集结 下年1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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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涉又一城袭警抢犯 餐厅男董事5罪均不成立 官质疑警隔个半月才认人 区院暂委法官许肇强拒接纳被告辩称的不在场证据。惟许官亦拒接纳案中5名警员的认人,因他们观察涉案戴口罩男子仅数秒,亦相隔个半月才认人,增认错风险。他又指,闭路电视的镜头太远及像素太低,不能清楚见男子样貌及车牌。 2⃣六旬女士袭警罪脱 官:未能肯定故意 阻差办公押后至5.12判刑 裁判官梁嘉琪指,警方当日拘捕被告时,未有即场提及她涉嫌干犯袭警,警长在盘问下亦表示未能确定被告是有心,故裁定袭警罪不成立。至于余下两罪,梁官先索取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5月12日判刑,并批准被告保释。 3⃣涉吁勿打疫苗 「初凝.芝茶」两负责人被控煽动 中大女生第三度申保释遭拒 警方国安处于二月拘捕黄店「初凝.芝茶」两名分别24及21岁的女负责人,指他们在该店社交平台,多次发布制造仇恨及煽惑他人违反防疫规例等贴文,被控一项「作出具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被拒保释已还柙近两个月,24岁的中大女学生昨在高院申保释遭拒。两人今再提堂。《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应辩方要求将案押后至5月25日,以待辩方与控方作商讨。两人申请保释均遭拒绝。 4⃣卧底警任十宗案证人 四宗无罪 有早审被告成功翻案获重审 警方一名卧底于2017-18年间,潜伏在社团进行反三合会行动。卧底在随后作证的十宗案件,有四宗的被告罪名不成立,更曾被裁判官斥责为不可信证人。有因「声称三合会社团」定罪的被告提出上诉,指卧底证供成疑,惟碍于自己较其他脱罪案件早开审,无法盘问卧底。高院法官黄祟厚考虑后,认为卧底作供的一宗案件,裁判官以「颇为强烈的表述」交代卧底不可信,而且控罪相同。黄官认为让上诉人有机会提出盘问卧底警,才是合符公义,裁定上诉得直,并将案件发还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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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青年自辩脱罪后追讨赔偿 律政司申剔除案件成功 官:未能证警恶意滥用职权 19岁青年彭裕谦涉在2019年11月「黎明行动」中管有镭射笔,否认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并自行抗辩,最后获判无罪。彭早前入禀区域法院,指控方刻意隐瞒部分对辩方有利的警员口供,向律政司索偿52万惩罚性赔偿。律政司申请剔除案件,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颁下判词,指彭未能证明警员恶意滥用职权,加上彭无循正常渠道向原审裁判官申请讼费,事后循民事诉讼申请法律开支属滥用程序,故批准剔除及撤销本案。法官亦下令,彭须向律政司支付是此入禀讼费。 2⃣男警讹称证人拒助查 公职行为失当罪成候判 官指市民期望诚实执勤 一名警员在调查一宗店舖盗窃时涉讹称证人拒录口供,并杜撰电邮予上司,导致调查终止。警员否认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经审讯后今被裁定罪成,辩方一度要求索取服务令报告,但裁判官指做法不务实,被告还柙至明年1月13日判刑。裁判官指市民和警队期望调查的警员「至少能妥善诚实执行职务」,被告行为严重。 3⃣屯门前区议员曾锦荣被控选举舞弊及企图欺诈 辩方需与控方进行答辩协商 押后至1.9 曾锦荣涉在2020年立法会选举中诈骗选举开支,今年9月离境时在机场再次被捕,被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诉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及企图欺诈。控方透露,收到辩方提出答辩协商,由于控方需时考虑,因此申请押后至1月9日才答辩,获裁判官批准,期间被告获准继续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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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两男非法集结罪成囚半年 官指携单程车票为加刑因素:乘乱在逃脱后避过罪责

#法庭报导 两男非法集结罪成囚半年 官指携单程车票为加刑因素:乘乱在逃脱后避过罪责 2019年8月11日,有示威者于太古站集结,警方一度站内近距离发射胡椒球弹。5男于去年8月被控非法集结罪,其中两人认罪今被判囚半年。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判刑时指,两名被告藏有工具,包括镭射笔及扳手,物品在非法集结中均有相当高风险。另外两人携有单程车票及替换衣物,目的是乘乱逃脱后逃避罪责,这属加刑因素,最后加刑2个月,以9个月量刑。 ⎯⎯⎯⎯⎯⎯⎯⎯⎯⎯⎯⎯⎯ 11.13西湾河堵路 25岁青年非法集结及蒙面罪成 囚6个月 裁判官王证瑜指,被告有深刻反省是很难得,可惜的是他是经审讯后被定罪,「你的后悔来得比较迟」,法庭不会作出刑期扣减,即时监禁是不可避免。 ⎯⎯⎯⎯⎯⎯⎯⎯⎯⎯⎯⎯⎯ 16岁女涉携士巴拿 指遭警威吓「带返差馆慢慢玩」 成功认人控方始传召 辩方昨指,案发当日有警员以强光照射被告眼睛,在被告两度否认士巴拿属她后,威吓「而家就带你返差馆慢慢玩」;而士巴拿实来自该名警员,非从被告背包搜出。该名警员今出庭作供,否认曾以电筒照射和威吓被告,辩方则透露,此警员原不在证人名单上,曾去信要求控方提供资料亦不果,直至去年往警署要求认人,被告于三人中成功认出警员,控方才提供相关资料及传召该名警员做证人。 ⎯⎯⎯⎯⎯⎯⎯⎯⎯⎯⎯⎯⎯ 地产经纪藏械上诉部分得直 法官反问控方:锁匙也可插眼为何不告? 被告2019年8月途经秀茂坪纪律部队宿舍附近被截停,搜出腰包藏有卡片折刀、万用匙及一把圆头剪刀,警方再在他住所搜出多把开信刀、厨房刀、剪刀及短刀;经审讯后被裁定管有违禁武器、攻击性武器、刑毁4罪罪成。地产经纪不服上诉,高院法官李运腾今宣判,两项控罪原审时未有充分考虑对被告有利的情况,例如剪刀是圆头,与急救物品一同放置;李官又反问,被告身上其他锁匙也可以用作插眼,为何不列作「攻击性武器」?李官撤销两项定罪,惟其余控罪上诉失败,总刑期由32个月,减至18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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