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黎智英恐吓《东方》记者罪脱 律政司上诉遭驳回维持原判
#法庭报导 黎智英恐吓《东方》记者罪脱 律政司上诉遭驳回维持原判 黎智英于2017年维园六四晚会期间,被指恐吓《东方日报》记者,审讯后去年被裁定刑事恐吓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指案发时黎曾称:「我实会揾人搞X你」,意指威胁会伤害对方。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今驳回律政司上诉,维持罪名不成立。陈官颁下的判词指,律政司未能证明原审裁判官在刑恐的两个元素中,在法律裁定上均有出错。 ⎯⎯⎯⎯⎯⎯⎯⎯⎯⎯⎯⎯⎯ 初选47人案提堂首晚欲进法院不果 律师否认阻差办公受审 警称不能凭衣着肯定身分 截停被告的警长供称,当日在法院外设立仅予律师、家属等人出入的封锁区,其时被告自称律师入内,警方四度截停要求他出示律师证及身分证均不获理会,才将他拘捕。辩方盘问时指,被告当日穿西装打领带、手持文件并表明代表律师身分,晚上9时多现身有提讯进行的西九龙法院大楼外,警长是否有任何合理理由怀疑他讲大话,警长坚称不能凭衣着外表肯定其律师身分:「如果个个着裇衫西裤、攞住叠文件就话自己系律师,夹硬要进入封锁区,我哋警察好难再执法。」 ⎯⎯⎯⎯⎯⎯⎯⎯⎯⎯⎯⎯⎯ 涉11.13西湾河堵路 18岁青年罪脱 官:大叫「有狗」不可能属鼓励参与 前年11月一连数日「三罢」,两名青年被控于西湾河参与非法集结和使用蒙面物品。裁判官王证瑜指,18岁被告虽曾大叫「有狗!」但有可能仅仅吁其他人离开,不可能代表鼓励他人参与集结,裁定罪脱。另一25岁被告则手持砖头站在电车路轨上,遭裁定罪成。王官下令先索取背景报告,押后至明年1月4日判刑,被告须还柙候判。 ⎯⎯⎯⎯⎯⎯⎯⎯⎯⎯⎯⎯⎯ 社民连工党五一限聚令案明年7.19上诉 「Lunch哥」案件押后审 待宪法争议结果 去年5月8日IFC「和你lunch」,「Lunch哥」李国永与两名男子被票控违反限聚令,案件原订于明年1月24日开审,惟律政司今申请押后,以待社民连和工党限聚令案的高院上诉结果。李国永的代表律师一度提出反对,指若批准押后,审讯将距离事发日子约两年半。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指本案同样有宪法争议,须待高院上诉结果,而影片可协助证人作供,最终批准押后至明年9月19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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