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拘54岁男子 拟公开事主身份证副本追收代理佣金
私隐公署拘54岁男子 拟公开事主身份证副本追收代理佣金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拘捕一名54岁男子,涉嫌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人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公署的调查显示,事主在去年年初原拟租赁一间商场舖位以经营业务,并签下临时租约及佣金承诺书。事主透过即时通讯软件发送其公司注册证明,其中载有其公司注册地址,以及香港身份证副本以作租赁安排。事主其后决定不租用该舖位,并与代理就佣金问题发生争拗。公署说,去年9月,有人先后3次发送短讯给事主,要求他向该代理支付佣金,否则会上门追款。去年10月,有人在事主公司注册地址的大门两则张贴向事主追讨款项的单张,并附上一张属于事主的香港身份证的副本,当中披露事主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电码、香港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2024-06-18 14: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