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上诉《愿荣光》禁令 指特首发出证明书 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判断
律政司上诉《愿荣光》禁令 指特首发出证明书 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判断
律政司就《愿荣光归香港》申请禁制令案,禁止公众播放或弹奏歌曲《愿荣光》,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 7 月 28 日颁下判词,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律政司早前提出上诉,周三(9 日)表示相关上诉许可申请,正等待法庭审理,并公开「草拟上诉理由书」。
律政司在理由书逐一反驳原审裁决,指行政长官根据《国安法》第 47 条发出证明书,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的判断,批出临时禁制令,认为法庭缺乏专业知识作判断,强调法庭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可拒绝批出禁令。律政司又指,原审忽视须有法庭命令,各大网络平台才愿意移除不实内容;公众教育或更有效一说,更是毫无根据及「偏离现实」。律政司重申,禁令与刑事检控没有冲突,相反是相辅相成,形容原审比较两者是不切实际。
法庭线报导 TG/IG @thewitnesshk
#愿荣光归香港 #禁制令 #行政长官证明书 #国安法 #国家安全 #律政司 #政治凌驾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