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同意组织者无讨论入议会后计划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挥泛民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同意组织者无讨论入议会后计划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挥泛民 审讯第29天,区诺轩继续接受代表何桂蓝的大状盘问,表示「墨落无悔」提及会用权否决预算案,是增加参选人被DQ的风险,但承认声明上无提及「无差别」否决。区亦同意,虽然35+目标是要求政府回应「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但组织者对进入议会后的计划无详细讨论、参与者亦无清楚说出过半后具体部署,亦没有讨论由谁带领民主派。法官李运腾一度问,即使是戴耀廷也不能指挥?区指「可以咁讲」,亦同意戴没要求参选人签文件,但「墨落无悔」就要作出表态,「系对组织者嘅一个异议」。 此外,区同意戴曾提及以立会夺半作为「政治筹码」,而区曾于访问指拿到35+能「夺权」是「笑话」,他解释香港「行政主导」、立会权力有限,即使民主派立会过半「仍受制于既有框架」;又指首次否决预算案后特首有权决定是否解散立法会,在第二次否决预算案后才必须下台。 上一次审讯 ▌区诺轩:民主派就财案一致投票仅为戴耀廷假设 非各人「共同愿景」 ▌区诺轩:戴耀廷处理初选「有唔民主嘅地方」 后期「似乎变成一派拉倒一派」 ▌区诺轩对多名参选人「政治表态」感无奈、若被DQ会「白费好多人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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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区诺轩:戴耀廷处理初选「有唔民主嘅地方」 后期「似乎变成一派拉倒一派」 审讯第28天,区诺轩继续接受盘问,表示参与者对否决预算案有不同意见,惟戴耀廷却「侧埋一边」,不断撰文提倡用否决权及「揽炒十步」,是「有问题」亦不尊重与会者意见。法官陈庆伟问戴的做法是否「不民主」,区重申对新东文件使用「会运用」否决权字眼感「好费解」,亦对新西文件采用「会运用」字眼「后知后觉」,难以接受过程是民主,还柙期间收到新西会议誊本亦「好难受」。他又指,从政以来一直「求同存异」、寻找「最大公因数」,但初选后期「似乎变成一派拉倒一派」,反问:「作为组织者,难道唔系要做一个中立仲裁嘅人咩?」 今日审讯 ▌区诺轩:民主派就财案一致投票仅为戴耀廷假设 非各人「共同愿景」 ▌第六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称感被戴耀廷「骑劫」惟翌日改口 指「揽炒十步」为「狂想」不欲在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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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区诺轩:民主派就财案一致投票仅为戴耀廷假设 非各人「共同愿景」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民主派就财案一致投票仅为戴耀廷假设 非各人「共同愿景」 审讯第28天,区诺轩今开始接受代表何桂蓝的大状盘问,同意依赖功能组别才能取得立会过半,而民主派要胜出该界别很困难、该界别亦不会违背业界利益投票,但组织者从没讨论如何争取他们支持。区诺轩同意辩方指,戴耀廷将立会过半形容为「大杀伤力宪制武器」是「有缺陷(flawed)」,因民主派一致投票仅是戴耀廷的假设,而非各人「共同愿景」,重申戴耀廷「盲点」是没看到功能组别真正想法。区亦同意,若立会无法过半,功能组别和建制派阻碍民主派议案的格局将维持。 ▌第六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称感被戴耀廷「骑劫」惟翌日改口 指「揽炒十步」为「狂想」不欲在港发生 ▌第五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认办初选目标与戴耀廷不同 中联办谴责后尽全力解散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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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第五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认办初选目标与戴耀廷不同 中联办谴责后尽全力解散初选

#初选47人案 第五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认办初选目标与戴耀廷不同 中联办谴责后尽全力解散初选 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进入审讯第五周。首名控方证人、同案认罪被告区诺轩接受辩方盘问,更详细交待初选目标和背后分歧。 本案关键在于各被告有否达成协议,同意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以颠覆国家政权。区诺轩在主问已提到,否决预算案的想法由戴耀廷提倡,不过各派反应不一。那到底背后有没有共识?如有,又是谁的共识? 区诺轩本周明确表示,他和戴耀廷办初选的「初心」不同,他认为初选真正目标只是协调民主派争取立会过半,但戴耀廷则着重立会过半后运用否决权,并将捆绑参选人否决预算案的条款加入协调文件。但区直言该条款并非与会者的共识,只是「戴耀廷的共识」,又形容戴发布有关「揽炒」的文章,令初选起「质性上」的变化,感觉脱离了部分参与者的想法。 区诺轩承认终归没有反对戴耀廷主张,指当时未立《国安法》,「我的确冇为意到当时候呢一啲嘅主张,系会触犯法例」。不过他形容戴〈真揽炒十步〉一文「太疯狂」,指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你发表一篇文章挑动咗国家嘅情绪,我认为系过份咗啦。」而中联办谴责初选违法后,区不单决定退出,「而且尽我全力去解散整个初选」,并望退出后情节能为同案觅求情基础。 此外,法官本周关注审讯进度,大部分辩方律师认为原定的90天仅足够完成双方案情,法官指加上法律争议、求情及裁决等,审讯或需延至圣诞。另邹家成、施德来、黄碧云和林卓廷4人拟作供。 《独媒》整理第五周审讯报导,让读者掌握审讯进度。 ▌第四周审讯整理 控方呈共谋证据表指证所有被告 辩方透露陈鑫为新西片段证人 ▌第三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各区协议无公开惹争议 戴耀廷初选后称「不说瘫痪政府」 ▌第二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作供称「我惊背漏」 民主派就否决预算案现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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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区诺轩称办初选「初心」与戴耀廷不同、民主党「墨落无悔」后维持不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立场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称办初选「初心」与戴耀廷不同、民主党「墨落无悔」后维持不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立场 审讯第23天,区诺轩接受代表民主党黄碧云和林卓廷的大状盘问,同意与戴耀廷就初选目标有分歧,他的「初心」只是协调民主派争取立会过半,惟戴耀廷则较着重运用否决权,亦承认组织者对如何争五大诉求「倾唔到一个有效嘅策略」。被问是否同意将否决权与「35+」捆绑,区承认「终归冇反对」,指当时未立《国安法》,「我的确冇为意到当时候呢一啲嘅主张,系会触犯法例。」区又同意,民主党在「墨落无悔」发布后,仍维持不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的立场,他亦不知道林卓廷和黄碧云有否收到相关协调机制文件。 同日审讯 ▌区诺轩称杨雪盈落败后仍参选有违35+共识、港岛会议及文件无提及〈真揽炒十步〉 ▌区诺轩:否决财案为戴耀廷「单向」介绍 从不视吴政亨为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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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否决财案为戴耀廷「单向」介绍 从不视吴政亨为组织者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否决财案为戴耀廷「单向」介绍 从不视吴政亨为组织者 审讯第23天,区诺轩续接受九龙西何启明及刘伟聪盘问,区同意在九西首次协调会议,否决预算案的议题仅由戴耀廷「单向」介绍,而在第二次会议除张昆阳和岑子杰外,其他人没有就此表态,最终各区亦没有就否决财案达成共识,承认会议上有「分歧」。区又形容,何启明所属的民协为温和的传统民主派,亦「从来没有看李伯卢(吴政亨)为(初选)组织者的一部分」,吴闻言微笑。至于自辩的刘伟聪,指出他并无如区所言出席第二次会议,区指不排除记忆有错,但已尽力记忆。 今日审讯 ▌区诺轩称杨雪盈落败后仍参选有违35+共识、港岛会议及文件无提及〈真揽炒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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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第七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认「35+」可能失败 指戴耀廷协调过程难言民主

#初选47人案 第七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认「35+」可能失败 指戴耀廷协调过程难言民主 区诺轩早前已表明与戴耀廷的分歧,他本周承认,在《国安法》及DQ下「35+」可能失败,而民主派入议会后一致投票只是戴耀廷的「假设」,立会过半作为「大杀伤力宪制武器」的说法是「有缺陷」。区又表示,参与者对否决财案有不同意见,而戴「侧埋一边」、「硬销」否决权和发展「揽炒十步」观点,是有问题亦无尊重与会者意见,难以接受过程是民主。 区诺轩亦形容,揽炒派是「表达紧一种绝望」,望用尽手段争取「破局」,「置诸死地而后生」;但他不想将「揽炒」与《基本法》否决财案解散立会的机制「混为一谈」,亦真诚认为戴耀廷「揽炒十步」想法与初选无干,指初选文件无提过政府停摆和特首下台。不过区同意,戴曾提出透过立会夺半取得否决财案的「政治筹码」,与政府谈判。 此外,本周所有被告大致完成盘问,预计区诺轩下周一完成作供,另一控方证人、同案被告赵家贤将出庭。其中就发起「墨落无悔」的邹家成,区对新东会上没有共识,声明却称「已取得共识」并使用「会运用」否决权字眼,怀疑是否有他不知情的「黑盒」过程。另外,法官一度指「大杀伤力武器」概念源自美国入侵伊拉克,但区指没想到该背景,认为戴相关概念仅是对运用《基本法》权力的包装。 ▌第六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称感被戴耀廷「骑劫」惟翌日改口 指「揽炒十步」为「狂想」不欲在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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