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1⃣11.12中大二号桥冲突 一人脱暴动罪 律政司上诉得直 案件发还原审法官处理

#法庭报导 1⃣11.12中大二号桥冲突 一人脱暴动罪 律政司上诉得直 案件发还原审法官处理 2019年11月12日,中大二号桥爆发严重警民冲突,警方一度进入校园施放催泪弹和橡胶子弹等驱散示威者。三男一女大专生遭控暴动、蒙面等罪,其中两人被裁定暴动罪脱。律政司不服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上诉庭聆讯处理,只有其中一名答辩人应讯,据悉另一人已离港。律政司指原审法官李庆年过份著眼于没有证据显示答辩人何时到达暴动现场、逗留了多久,而未有考虑其他压倒性的证据,包括他被捕时身穿黑衣黑裤,背囊有保鲜纸等。3名法官即日宣布批准律政司上诉,撤销原审的无罪裁决,并将案件发还给原审法官,让他继续处理。案件定于9月5日于区域法院提讯。 2⃣【初选47人案︱求情】辩方指彭卓棋被捕后推广《基本法》、维护国安 官质疑属投机 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师卢敏仪表示,彭基于对新法无知而犯案,他在《国安法》后已通知民主动力移除政纲,误以为足以确保不违法;而彭具持续的爱国联系、热心服务国家,曾推广年轻人到大湾区创业,被捕后又受雇于「香港基本法基金会」,推广《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犯案是与其良好品格相违。惟法官拒纳彭有撤回政纲,并质疑彭初选时以极端激进言辞反对政府和国家,被捕后改为到推广基本法的组织工作,其行为不一致、只是另一投机之举,彭或是「一个伪装成爱国者的机会主义者」;法官又质疑,辩方求情明显与法庭裁决、以及彭在初选的形象相违,明言难以接纳。基本法基金会秘书长侯叔祺也有到庭旁听。 第二批被告完成求情,本周五将处理第三批被告求情,为6名九龙东初选参与者: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及施德来,料需时2天。 3⃣【串谋杀警案】警长称人员用 Cellebrite 程式修复已删除讯息 但并非「万能」 第45日审讯,负责数码法理鉴证的警长吴晓曦供称,撷取人员曾用 Cellebrite 程式修复涉案电子装置内的已删除讯息,但功能并非「万能」,且有机会未能修复讯息的建立或修改日期。而吴负责检视相关资料,包括分析相片由涉案电话拍摄还是从其他途径接收后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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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桥冲突理大学生脱罪 律政司上诉获批案件发还原审法官再处理 2019年中大二号桥发生激烈冲突,原审法官李庆年2021年裁定案发时24岁理大学生李俊皓暴动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并提出案件呈述上诉,认为裁决有别常理。上诉庭经考虑后,批准律政司的案件呈述上诉,撤销无罪裁决,将案件发还李庆年重新处理,案件9月5日下午2时半在区域法院再提讯。李庆年当时裁定,控方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李俊皓何时到达暴动的核心范围、是否身处暴动的核心范围、逗留了在暴动的核心现场多久,也未能证明李俊皓在言行上直接或间接参与暴动,故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推论李俊皓身处现场的时间及地点,必定看到、嗅到和感受到暴动的情况。上诉由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潘敏琦及彭宝琴处理。潘敏琦指原审裁定李俊皓当时身处暴动的核心范围,即使李俊皓指他因后脑流血受伤而没有及早离开核心范围,但他没有出庭作证,故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其说法。彭宝琴质疑李庆年如何确认李俊皓当时身处暴动的核心范围,但不能「必定看到、嗅到和感受到暴动的情况」。彭伟昌亦认为李庆年没有考虑或解释到李俊皓在警方驱散4分钟后才被拘捕的情况。 2024-07-03 14: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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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5人暴动罪脱 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原审重新考虑 辩方拟申请重开案情 2019年10月6日示威者上街抗议《禁蒙面法》,5人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不成立,但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动罪的无罪裁决,以案件呈述形式上诉,部分被告刑满出狱后随即被门外警员押往法院施加保释条件。高院法官于今年5月裁定原审的无罪裁决「有悖常理」,应予撤销,案件须发还原审法官高伟雄重新考虑。案件再讯,代表第二及五被告的大律师拟申请重开辩方案情,其余3名被告则尚未决定。法官高劲修批准将案押后至9月4日再讯,并指示辩方需要提交书面陈述,以表明被告会否作供或传召辩方证人。各被告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2⃣【串谋杀警案】警长同意 Cellebrite 程式未能修复部分讯息 踏入第46日审讯,负责数码法理鉴证的警长吴晓曦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 Cellebrite 程式未能修复部分已删除讯息,因有关讯息会呈现不明符号,未能解读。他又同意未能与原本的讯息核对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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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反禁蒙面法5人暴动罪脱 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原审重新考虑 官:无罪裁决有悖常理 5人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不成立,但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动的无罪裁决,以案件呈述形式上诉,上诉庭开庭审理。3名法官听毕陈词后,指在答辩人无作供下,原审针对控罪所作的事实裁断,其叠加效应是「压倒性」;而原审基于答辩人可能从其他道路进入暴动现场、或可能不知道有暴动发生,是「纯属臆测」,裁定原审的无罪裁决「有悖常理」,应予撤销,案件须发还原审法官处理,意味原审须重新考虑裁决。案件将于7月4日在区域法院提讯,各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2⃣初选47人案将于5.30裁决 预计需时两天 案件去年2月开审,审讯118天,同年12月初完成结案陈词。司法机构网页最新显示,案件定于5月30日上午10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预计需时两天。据悉法庭亦通知各方将于5月30至31日开庭宣布裁决。本案目前共34人还柙,其中32人已还柙至今逾3年2个月,料裁决后罪成被告将与认罪被告另外择日一并求情及判刑。 3⃣27岁男涉制遥距引爆装置、TG群组提「炸狗屋」 否认串谋导致爆炸罪受审 27岁男子涉2019年12月,与一名中学实验室技术员及注册电工,在屯门小冷水路一山坡试爆土制遥距引爆装置失败,当场被捕。他否认一项「串谋导致性质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案件于高等法院选出4女3男陪审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为统筹角色,与另两人曾在 Telegram 群组讨论将土制遥距引爆装置放在路障或「炸狗屋」,又提及「爆水炮车」,指被告打算针对警察使用。被告警诫下称「我净系上去试烟雾弹咋,同埋点着嘅效果」,指是另外两人「叫我点」,但他从无打算向警察使用爆炸品,又提到有人以50万元资助他。 4⃣串谋杀警案 黄振强否认为减刑而夸大证供令被告入罪 亦否认「为钱杀人」 5⃣【苹果案】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黎智英将其名下离岸公司转至陈梓华作为「酬劳」 6⃣愿荣光禁制令上诉案 明午2时半颁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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