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新闻 谈恋爱不是免罪牌最高法院重判胁迫性行为男友,最高可囚40年
#菲律宾新闻 谈恋爱不是免罪牌菲律宾最高法院重判胁迫性行为男友,最高可囚40年 菲律宾最高法院近日作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即便双方存在恋爱关系,未经对方同意强行发生性行为,仍构成强奸罪。 案件中,一名成年男子与受害女生曾是情侣关系。某晚他来到女方家中,发现其独自在家,便要求发生性关系。女方以正值生理期为由拒绝,但男子却威胁称,若不从,就将两人此前的亲吻视频发给她的家人。迫于恐惧,女方被迫屈服。 事后,女方的祖母发现其内衣上有血迹,询问后得知真相并报警。 男子在庭审中辩称两人是情侣,主张“甜心理论”试图脱罪,声称性行为是自愿的。但最高法院严词驳回: “恋爱关系并不等于永久授权。只要一方明确拒绝,强行性行为即属强奸。” 最终,法院裁定男子犯下强奸罪,判处以下刑罚: • 无期徒刑,最高刑期可达40年; • 向受害者赔偿225,000比索(精神赔偿、民事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各75,000比索); • 所有赔偿金额自判决生效日起按6%年利率计算,直到全额付清。 此判决再次强调,即便是恋人关系,任何一方都应尊重对方的身体与选择权,不能以“爱”为名行侵犯之实。 关注更多真实华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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