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路费被抓 ?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1800余元,被行拘!警方:虽“过了把瘾”,但本质是诈骗

#骗路费被抓 ?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1800余元,被行拘!警方:虽“过了把瘾”,但本质是诈骗 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的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拘。 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明白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顿时就产生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这就是传说中的骗路费, 然后恼羞成怒的人事向他老家警方举报? 订阅东南亚扒一扒频道 欢迎投稿爆料: @dny_818 海外华人交流群:@klpj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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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路费被抓?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1800余元,被行拘!警方:虽“过了把瘾”,但本质是诈骗

#骗路费被抓?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1800余元,被行拘!警方:虽“过了把瘾”,但本质是诈骗 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的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拘。 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明白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顿时就产生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这就是传说中的骗路费, 然后恼羞成怒的人事向他老家警方举报? 订阅东南亚事件频道 @bgc555 欢迎投稿爆料:@dny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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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路费1800余元被行拘 #警方虽过了把瘾但本质是诈骗

#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路费1800余元被行拘 #警方虽过了把瘾但本质是诈骗 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的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拘。 9月20日,澎湃新闻从彝良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诈骗,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明白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顿时就产生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警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让人“过了把瘾”,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 PS:平时疯狂撸盘口羊毛骗路费这下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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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路费1800余元被行拘

#国内新闻 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路费1800余元被行拘 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的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拘。 9月20日,澎湃新闻从彝良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诈骗,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明白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顿时就产生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警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让人“过了把瘾”,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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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1800余元,被行拘!警方:虽“过了把瘾”,但本质是诈骗

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1800余元,被行拘!警方:虽“过了把瘾”,但本质是诈骗 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的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拘。 9月20日,澎湃新闻从彝良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诈骗,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明白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顿时就产生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警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让人“过了把瘾”,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 PS:盘总前面骗你路费的两个狗腿子终于被逮住了!!! 投稿信息:@wenxin9961 商务合作:@shanji0822 【 】 每个月8号抽取5-20名关注订阅的兄弟送88-188u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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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400余人赴柬埔寨实施诈骗,骗取1.5亿余元,集团老板被判无期

招募400余人赴柬埔寨实施诈骗,骗取1.5亿余元,集团老板被判无期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猖獗,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近期,一起以赵某、张某等人为首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2019 年至 2020 年间,这一诈骗犯罪集团在国内招募多达 400 余人前往柬埔寨实施诈骗活动。葛某作为犯罪集团中处于第二层级的“团队老板”,发挥了关键作用。他出资并招募大量人员组成业务团队,刘某、李某等人担任“团队长”等职务,共同组织、指挥业务员实施诈骗。 该诈骗集团采用了极其恶劣和狡猾的手段。他们以小组为单位,在微信群内进行“多对一”的精准诈骗。通过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入群,再由多个角色配合演戏,鼓吹“讲师”的炒股水平,诱导被害人到其控制的虚假股票投资平台投资。当被害人投入钱款后,犯罪集团通过后台操纵涨跌,制造投资升值且可随时提现的假象,诱使被害人加大投入,最后通过限制提现、关闭平台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经查,该犯罪集团共计骗取 500 余名被害人高达人民币 1.5 亿余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 #新闻热搜 订阅东南亚扒一扒频道 https://t.me/dongnanya818 欢迎投稿爆料: @dny_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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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诈骗!冒充“网红”承诺无偿实现愿望,实为骗取“保证金”

新型诈骗!冒充“网红”承诺无偿实现愿望,实为骗取“保证金” 网络诈骗方式层出不穷,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冒充“网红”接近粉丝,承诺无偿帮忙实现愿望,却以需先交纳保证金、税费等为由骗取钱财。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这样的诈骗罪案件公开宣判,该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刘某平时喜欢通过刷短视频的方式消磨时间。一天,他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一个拥有近300万粉丝的“网红”,平时发布的都是炫富和帮助别人的视频。看到该“网红”乐于助人,刘某也想寻求其帮助,于是就给其点赞评论并发送了私信。之后,便有个自称是该“网红”的人联系刘某,说可以提供帮助,并向其发送了很多个人生活视频、开豪车视频以及帮助别人的转账记录。在取得刘某信任后,对方便以需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税费等为由,骗取刘某1000余元。 被骗后,刘某不但没有选择报警,反而“灵光乍现”,觉得这是一个赚快钱的好路子,自己也可以这样骗别人。于是,他便把自己也包装成该“网红”,在短视频平台搜寻“猎物”,用学到的欺骗手段对网上向自己寻求帮助的人实施诈骗。通过“灵活运用”之前被骗时学到的话术,刘某先后骗取被害人李某、代某3万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网络骗取不特定人员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法院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官表示,网络诈骗除“杀猪盘”诈骗外,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又开始冒充“网红”接近粉丝,承诺无偿帮助粉丝实现愿望,借机实施诈骗。诈骗人通常先展示自己乐于助人的形象并获取信任,再利用被害人想要获得帮助的心理,以需要先行交纳保证金、税费等款项为名,要求对方向其转账,事情败露后即拉黑失联。法官提醒,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人,不要因一时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注重收集、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专注行业新闻资讯曝光 行业新闻:@HYTV0 强身健体:@JJTV0 投稿联系: @CCTVtaizhang (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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