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任特首期间,申报持有戴德梁行(DTZ)附属公司的股权,但多次拒绝交代该公司名称及业务。《立场》参与“国际调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任特首期间,申报持有戴德梁行(DTZ)附属公司的股权,但多次拒绝交代该公司名称及业务。《立场》参与“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最新的“潘多拉文件(Pandora Papers)”泄密文件调查,首次从文件中证实梁振英在任内,透过两间离岸公司,迂回持有一间戴德梁行日本业务公司的三成股权。
泄密文件又首次揭露,该三成股权于 2015 年 12 月以 20 万英镑(约 230 万港元)出售。当时梁在任特首,而廉政公署正调查他与澳洲上市公司 UGL 签订协议,收取 400 万英镑一事。翻查行政会议利益申报,梁从未申报持有该公司股权、也没有申报在任特首期间出售股权,公众无从得知他卖股获益。
梁振英周一( 4 日)中午在 facebook 发声明回应指,申报制度的要求是申报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下面的各级子公司的股权持有及股权变动不必申报;他又称,在制度要求以外主动作出额外安排,将所有股权放入由专业人士管理的信托,本人不行使作为(包括日本公司)股东的决策权。
梁振英指出,各地各公司辞任董事的法律及合约手续不同,提出辞任董事在法律上不一定马上生效,“《立场新闻》的报道有误导成份,我已交给律师处理。”他又形容,报道是“炒作我出任行政长官时的申报情况。”
《立场》上周四(9 月 30 日)透过前任特首办向他查询,截稿前亦未获回复。前廉署总调查主任、执业大律师查锡我指,事件反映官员申报制度有漏洞,如有充足证据证明属故意漏报隐瞒,更有可能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认为梁及政府均应交代事件。
(立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