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区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的通知”。

日前,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区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出备案价格上下幅度的15%,对超出规定幅度的,不予办理网签、备案。 业内人士认为,在楼市持续低迷之际,上述政策主要是为防止房价大幅下跌。

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