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批尊子讽警队斥巨资漫画误导、挑动市民对政府不满独媒报导 @inmediahk炳强 #邓PK #尊子 #挑动情绪 #抹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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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批尊子讽警队斥巨资漫画误导、挑动市民对政府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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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子漫画 邓炳强:谴责记协声明 称政府乐意接受批评

#尊子漫画 邓炳强:谴责记协声明 称政府乐意接受批评 相关报导: ▌记协对明报停刊《尊子漫画》表示痛心 认同原因「心照不宣」 ▌《明报》︰周日起停刊《尊子漫画》 感谢40年来一同见证时代变迁 感谢来自某频道的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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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子漫画讽释法后李家超可为所欲为 陈国基斥偏颇、误导、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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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 邓炳强点名斥《明报》误导 称标题恶毒惹市民「不必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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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谴责《华邮》文章内容具误导性

邓炳强谴责《华邮》文章内容具误导性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致函《华盛顿邮报》,谴责其评论文章内容具误导性。 综合《星岛日报》、网媒“香港01”和香港中通社等报道,邓炳强星期一(3月11日)致函《华邮》,反驳该报10日刊发的一篇题为《香港以新安全法加倍镇压》(With new security law, Hong Kong doubles down on repression)的评论文章内容,并指其论调不当且具误导性。 邓炳强在信中说,涉及黎智英和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法律诉讼仍在进行中,任何人都不宜对案件的细节发表评论。港府一再重申,所有案件都严格按照证据为基础、依法办案。所有被告都受到法律保护,接受公正审判。 对于文章指“唯一合理、可信的判决”是47人无罪获释,邓炳强称该建议非常不恰当,非但不尊重香港法院行使独立司法权,而且是公然干涉法院司法正义。 邓炳强指出,文章忽略了香港有制定《基本法》23条立法的宪制义务,而且在回归26年来一直没有履行这项义务。23条草案列明,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对犯罪的要件、对象和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文章中提到的违法行为,海外也有相应或类似的规定。 《华邮》文章形容23条立法是《香港国安法》扩大版,为盗窃国家机密、间谍活动、叛国罪和外部干涉设立新的罪名。 邓炳强强调,港府将继续坚决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2024年3月12日 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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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批《明报》涉23条立法报道标题具误导性

邓炳强批《明报》涉23条立法报道标题具误导性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批评香港《明报》一篇关于《基本法》23条立法的报道标题恶毒,会让香港市民误认为条例草案针对传媒,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星岛日报》报道,审议23条草案的法案委员会星期四(3月14日)继续开会,审议政府提出合共40项条文修订,直至中午完成。 邓炳强在会上发表总结发言时,点名批评《明报》星期四刊发的一篇标题为“23条修正案赋权特首行会施国安指令 涵加强管理传媒等 4条罪类可送交内地”的报道具有误导性。 邓炳强形容上述文章标题“恶毒”,并批评这会让香港市民误认为23条立法后,会有加强管理传媒的条款,甚至部分罪行会移交中国大陆处理。他澄清,23条立法属香港立法,所有罪行都在香港本地处理,并强调23条草案并无条文针对传媒。 他强烈谴责《明报》有关报道会引起香港市民对23条的误解与不必要的关注,并称此事再一次严重打击《明报》的公信力。 邓炳强称,即使相关报道的网络版已修改,但“伤害已经造成”。 《明报》星期四早上10时许在官网上载相关更正及澄清并致歉。《明报》指出,该报同日刊发的A3版“23条修正案赋权特首行会施国安指令”一文,标题提及“涵加强管理传媒等4条罪类可送交内地”有误。 《明报》澄清,“根据修正案,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维护国安及更有效实施包括国安法等而订立附属法例,当中包括国安法第五章中央驻港国安公署职责,这并不是在23条新增或修订罪行中可移送内地。” 2024年3月14日 4: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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