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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不建议使用国行系统翻墙,甚至在国内使用外国手机插国内卡翻墙,国行的系统能向公安机关上报你所有的通话记录、短信、上网记录、聊天记录、应用安装列表和安装记录。连号称最接近原生的一加氢 OS 都会上报应用安装列表,让我接到公安局的通知,还能清清楚楚地让公安局知道我用 Xposed 模块装所谓的盗版应用,这些国内厂商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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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光在国内用VPN翻墙,被叔叔短信通知!

#网友曝光 在国内用VPN翻墙,被叔叔短信通知! 吉林长春一网友分享称,在用华为手机翻墙时,收到长春公安局发来的短信,短信称检测到使用vpn,要求他于当日到公安局接受处罚。网友到当地公安局后,被警方罚款600元。 PS:那些回国想用VPN的兄弟们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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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用VPN翻墙,被叔叔短信通知!

在国内用VPN翻墙,被叔叔短信通知! 吉林长春一网友分享称,在用华为手机翻墙时,收到长春公安局发来的短信,短信称检测到使用vpn,要求他于当日到公安局接受处罚。网友到当地公安局后,被警方罚款600元。 Ps:要是翻墙为了看黄片,被罚款600那确实不该 点击加入 订阅波贝百事通 https://t.me/bobei0168 百事通深度交流群 https://t.me/baishitong0168 爆料投稿与广告联系 @bst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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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分享:在国内用VPN翻墙,被叔叔短信通知

#网友分享:在国内用VPN翻墙,被叔叔短信通知 吉林长春一网友发帖称,在用华为手机翻墙时,收到长春公安局发来的短信,短信称检测到使用vpn,要求他于当日到公安局接受处罚。网友到当地公安局后,被警方罚款600元 ps:想支持国产,但是限制太多想想还是算了 投稿信息:@wenxin9961 商务合作:@shanji0822 【 】 每个月8号抽取5-20名关注订阅的兄弟送88-188u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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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程序员在国内为海外软件公司工作(工作过程需要翻墙),105.8万元工资被承德公安局定性为“非法收入”罚没。该程序员2019~2022年在github上领取公司任务进行代码编写,在support上回答用户问题,还是用Zoom进行远程办公。公安局对其罚款2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58000元。 【网评】李子柒你直接去蹲个无期吧,懒得判你了。 【网评】如果他打工的公司涉及赌博诈骗,那么对他的处理就不可能只是罚款了事,会另外立案的。图三写的很清楚,就是罚没翻墙所得收入。按这个去推,所有Tik Toker、YouTuber、X友的钱都可以罚没(如果你没有去申请信道)。 【网评】“翻墙”本身就是一个可笑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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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福建一男子四年前“翻墙”浏览境外网站被行政处罚

#国内新闻 福建一男子四年前“翻墙”浏览境外网站被行政处罚 福建省宁德市通报,一男子四年前“翻墙”浏览境外网站,被予以行政处罚。 宁德网警星期日(8月18日)发布通报,寿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8月7日联合国保大队,成功查处一起擅自接入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浏览境外媒体资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龚某某,斩断了境外不实资讯倒灌国内的通路。 通报说,今年7月初,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群众龚某某于2020年有非法浏览境外网站的行为,掌握情况后,民警传唤龚某某至寿宁县公安局接受调查。经查,龚某某确有通过“翻墙”软件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信息的行为,且对其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六条之规定,寿宁县公安局依法对龚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宁德网警还指出,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它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5000元人民币(约2762新元)以下的罚款。 宁德网警提醒说,只要有过“翻墙”行为,就会留下痕迹,不管目的是什么,学习知识也好,查阅资料也罢,甚至是什么都没有浏览,只要“翻墙”就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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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路费1800余元被行拘 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的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拘。 9月20日,澎湃新闻从彝良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诈骗,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明白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顿时就产生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警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让人“过了把瘾”,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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