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星火同盟 #众筹 #被洗黑钱

1124 #星火同盟 #众筹 #被洗黑钱 警方昨午(19日)公布拘捕 4 人涉嫌洗黑钱,指案件与「星火同盟」基金有关。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何旳匡今早接受电台访问,认为单凭警方目前已披露资料,暂时看不到有人已干犯可公诉罪行,警方未必有足够证明有人洗黑钱。何旳匡又指,星火同盟募集资金时,表明筹得款项会被用作被捕人法律支援、日常生活所需等用途,这些用途本身合法,市民捐款不会有刑责。 不过何旳匡指出,据法律定义,控方只需证明被捕人知道、或合理地相信资金是犯罪得益,即属干犯洗黑钱,控方无需证明资金实质上为犯罪得益。 报导全文: https://bit.ly/35GL7tc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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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星火同盟 #众筹 #被洗黑钱 #612人道支援基金

1154 #星火同盟 #众筹 #被洗黑钱 #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之一、本身为大律师的吴霭仪,今早接受商台访问时,直指警方指控星火洗黑钱令人震惊,她批评警方冻结星火资金,令被捕人无法支付律师费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吴霭仪又指,警方称捡获大量现金、超市收据、个人保险投资产品等,根本不是洗黑钱的证据。 吴霭仪强调,612和星火基金做法不同,不代表星火做法有问题,警方亦未有证据证明星火洗黑钱。 报导全文: https://bit.ly/2PGfvy5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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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 #星火同盟 #洗黑钱 #贩毒

1855 #星火同盟 #洗黑钱 #贩毒 警方去年 12 月以涉嫌「洗黑钱」﹐拘捕抗争者支援组织「星火同盟」四人,约 7,000 万元户口资产亦被冻结。警方今日证实,昨日以贩毒及洗黑钱罪,再拘捕一名 18 岁男子,并指他曾从星火相关的空壳公司收取 4.8 万港元。警方另拘捕三名怀疑是毒品买家的男女。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警拘四人涉贩毒洗黑钱等-指其中一人曾向-星火同盟-空壳公司收钱/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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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 #HSBC #星火同盟 #和你Lunch

1421 #HSBC #星火同盟 #和你Lunch 早在 11 月已经关闭「星火」户口的汇丰银行今日在 Facebook 表示,关闭任何银行户口「从来不是一个轻率的决定」,而他们在 11 月关闭相关户口的决定,与近日香港的情况「并没有任何关系」。 网民亦号召今日中午在中环「和你 Lunch」,并且抗议警方以涉嫌洗黑钱罪名拘捕「星火同盟」部分成员。上个月关闭「星火」户口的汇丰亦成为被针对对象。在汇丰总行,职员关闭在德辅道中的大闸,闸外亦有防暴警员驻守。 报导全文: https://bit.ly/2Z5aJgT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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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星火同盟 #HSBC #冻结资金

1045 #星火同盟 #HSBC #冻结资金 据悉自上月底汇丰银行终止了星火同盟户口(户名为Prime Managenent Service Ltd,中文名称为全盛服务管理)后,该行并根据户主要求已将户口余额以本票形式开出,但警方之后作出拘捕行动,该行按执法单位指令要求本票不能提取,故目前为止,相关金额仍由汇丰银行持有。 报导全文: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m/finance/realtime/article/20191225/60415334 #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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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星火同盟 #被洗黑钱警方拘捕四名人士涉及洗黑钱,相信与「星火同盟」网上众筹活动有关。并将申请冻结款项7000 万。#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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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捣破洗黑钱集团 涉嫌招揽内地人来港开户洗黑钱 涉款逾1亿元拘捕12人

香港警方捣破洗黑钱集团 涉嫌招揽内地人来港开户洗黑钱 涉款逾1亿元拘捕12人 #国内新闻: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情报及支援组警司郭静怡讲述案情时表示,去年警方录得近95000宗罪案,诈骗案占近一半 警方去年就诈骗案案拘捕近10000名人士,其中近七成三是傀儡户口持有人。商罪科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个本地洗黑钱集团自2024年7月开始,招揽内地人士来港,协助在传统银行及数字银行开设傀儡户口,以收取各种诈骗收益。 户口持有人会按照集团指示,到银行或提款机提取现金后,部分人更安排使用不知名人士的提款卡提取现金,再将现金带到虚拟资产交易店兑换加密货币借此洗黑钱,以转换及掩饰犯罪得益的来源。做行动基地,用来策划及操控洗黑钱。由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间,积极招揽内地人来港做傀儡户口持有人,当他们来港后会被安排入住行动基地,然后等候指示清洗黑钱。集团曾利用超个550个银行帐户,清洗1.18亿元,其中有1,000万元证实是58宗已举报的诈骗案的部分犯罪得益,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总损失为4,300万元。警方于本周四(15日)展开一个代号为「夜剿」的拘捕行动,在多个地点埋伏,发现两名傀儡户口持有人离开行动基地,分别前往银行及柜员机提取现金,然后一同前往尖沙咀一间虚拟资产找换店,准备兑换加密货币。警方见时机成熟,即场拘捕两人,并于他们身上检获约77万港元现金,成功阻止该笔犯罪得益被进一步转移及清洗。同日警方亦同步搜查行动基地及多个地点,拘捕另外9人,包括两名集团本地骨干及7名来自内地的傀儡户口持有人。整个行动中,警方共拘捕12人,当中包括2名本地集团骨干成员,以及10名内地傀儡户口人士。大部分被捕人报称无业。此外,警方共检获约105万港元现金、560多张提款卡、多部手机、大量银行文件以及涉及虚拟资产交易纪录。警方现已就「串谋洗黑钱」罪名,正式落案起诉所有被捕人士。 警方相信,今次行动已成功瓦解一个活跃于本港及内地之间的跨境洗黑钱集团,对打击有组织金融犯罪具重大成效。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项财产是犯罪得益,但仍然处理相关财产,已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罚款高达港币500万元。警方表示会与律政司就适当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自2023年10月起,有逾100人因租、借及出售户口,被法庭就洗黑钱罪行定罪时加重刑罚,刑期增幅介乎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约3个月至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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