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须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须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根据《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报送备案后,将由有关工作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式进行审查,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法工委负责人表示,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是香港特区落实维护国家安全宪制责任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法定义务的切实成果,值得充分肯定。负责人又说,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为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有利于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有利于依法维护香港居民和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有利于保持香港特区长期繁荣稳定。负责人指出,注意到立法过程经过香港社会广泛深入的公众咨询和立法会认真全面的审议,条例草案经过修改完善后获得立法会全票支持通过,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相信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将遵循和贯彻法治原则,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相关工作。
2024-03-19 22: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