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3 #三罢 #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

1823 #三罢 #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 去年 11 月「三罢」多区堵路行动中,一名男厨师被指在大埔管有木棍及六角匙,他否认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今(25 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裁决,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表示,被告证供疑点重重,违反常理,并指木棍可用作敲打交通灯及巴士车窗,六角匙可用作拆栏杆;由被告齐全的装备,如护目镜、防毒面具等,可见他立心破坏,认为他打算联同其他「同道中人」参与不少罪行,最终裁定罪名成立,判监 9 个月。被告获准以 5 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男厨师涉藏木棍六角匙-罪成囚-9-个月准保释候上诉-官-或联同-同道中人-参与破坏/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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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 #铜锣湾 #索带 #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判刑 去年 11 月 2 日港岛区有多个集会,其后演变为警民冲突,多人被捕,34岁地产经纪被指管有一包共48条索带,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被告否认控罪受审,裁判官郑纪航今(28日)裁决指,涉案索带虽然只有 6 吋长,但可快速轻易串连接驳加长,捆绑铁栏或杂物制作成大型组合成,及用作武装冲突、殴斗伤人或阻塞交通等非法用途,并指被告当时身穿黑衣黑裤,背囊内有防毒面具,有硬物突起的手套等装备,可作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论,指被告有意图将涉案索带作上述非法用途,及必定有共同信念的「同路人」配合被告,拆掉及收集铁栏及杂物等,最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囚 5 个月两星期监禁。 被告早前不认罪受审,为反修例运动中首宗因管有索带被控,而须开审的案件,其他同类案件多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藏-48-条索带罪成判囚逾-5-月-地产经纪被拒保释上诉-未能与-1-岁儿子庆生-官斥恶霸行为/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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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 #元朗 #藏有攻击性武器 #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判刑 #更新中心 去年11月3日网民发起「七区行街」,地盘工和20岁学生在元朗警方驱散期间被截停,搜出易燃液体、白电油、锤子和行山杖等物品,早前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和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今日(7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监禁10个月和入更生中心。 报导全文: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5246 #独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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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 #1112三罢 #管有攻击性武器 #裁决 #罪名不成立 #不接纳警方证供 去年 11 月 12 日有网民发起「三罢」行动,当晚有市民于坚尼地城城西道与西祥街交界堵路。一名男学生程彦璋(17 岁)在卑路乍湾公园男厕内,被警员截查后搜出一支铁勾铁钩、一支银色士巴拿、三支螺丝母、五十条金属丝等物,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工具适合作非法用途罪。今(19 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审讯,裁判官林俊尧指控方证人证供不能接纳,控方无法证明涉案物品为被告所管有,裁定罪名不成立。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11-12-三罢-男学生被指藏铁钩士巴拿ᅠ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不成立-官质疑警员证人未全讲出经过/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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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消息 更新 是日(1月2日)有新增案件,包括昨天一名13岁男童于铜锣湾被捕,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案件将于早上9时30分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有未知详情的新增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聆讯。 地点:东区裁判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 详情可参考审讯案件表 https://e-services.judiciary.hk/dcl/index.jsp?lang=tc 或稍移玉步至友台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 #香港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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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 #1111三罢 #无线对讲机 #被捕人士 有网民去年11月11日发起「三罢」,多区有人堵路,多人被捕,当中有男学生及工程师分别被控袭击警长A及管有劳工手套等,案件今(21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涉案的工程师获撤控,学生则被加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等两罪,指他无牌管有一部无线对讲机;案件押后至3月3日再讯。 获撤控的工程师梁颂贤(24岁)本被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使用用途,指他同日于湾仔摩理臣山道管有3个口罩、一个眼罩,一双劳工手套、一圈胶纸及一个望远镜。 同案另一名被告赵骏贤(学生,22岁)则被加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指他在去年11月11日,在湾仔伊馆外管有内含烟火物质的圆柱形物体,以及未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或通讯管理局批出的牌照下,管有一部无线对讲机。 报导全文: https://bit.ly/2ulr3P0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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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青年彭裕谦去年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他在庭上选择以英语自辩,最终发现案中证物疑点,终获判无罪,随后入禀区域法院向律政司索偿合共52万元,指控方刻意在提出证据时,未有提供两份对辩方有利的警员口供。律政司早前申请剔除案件,案件昨日(6日)在区域法院提讯,聆案官将剔除案件的争议押后至10月3日审理,律政司则需付200元讼费。 全文: 同文 Commons 报导 #彭裕谦 #律政司 #区域法院 #镭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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