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节目《铿锵集-7.21谁主真相》编导蔡玉玲,因采访查册车牌被控两项作出虚假陈述罪,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共被判罚款6000
香港电台节目《铿锵集-7.21谁主真相》编导蔡玉玲,因采访查册车牌被控两项作出虚假陈述罪,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共被判罚款6000元港币。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表示,被告不单利用资料查找车主身份,亦作采访和报道两个用途,并非在网上申请期间声明用途,被告申请时肯定清楚知道为采访和报道而申请,不属于运输署提供3个选项。裁判官提到,辩方指涉案车辆曾运送袭击者、怀疑犯罪武器,因此申请用途选择“其他交通及运输有关事宜”,法庭认为不成立,因为明显是针对申请证明书的用途,并非涉案车辆用途。她指出,申请人选项必然要用在交通运输有关事宜,被告是否有良好动机并不重要,若被告认为网上选项有限,或不符合真正需要,可考虑其他途径,例如向运输署提供书面申请,即使3项选项不适用,也不能作虚假陈述。
辩方求情时表示,蔡玉玲制作的节目获得多个国际奖项,关于揭露机场空管系统问题的调查报道,更令政府成立专家小组跟进。辩方亦在庭上读出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立峰,以及记者协会前主席岑倚兰的求情信。法官表示,无可置疑被告申请查册目的,是为采访和报道社会非常关注的事件,但即使为了采访,必须按照当局规定,申请用途必须符合披露资料条件,以正确途径获得资料,考虑到本案背景、犯案目的、没有证据显示车主有实质影响或不便,罚款是恰当判刑选择。
蔡玉玲闻判后流泪,庭内旁听人士鼓掌激励,又高叫“采访无罪”。蔡玉玲离开法庭时表示,今日的裁决令人难受和伤心,认为裁决不是针对她一个人,而是针对整个行业,会对业界带来非常坏的影响,是不合理及限制了新闻自由,同时亦是裁定行之有效、查找真相的工具有罪。她感谢很多行家及朋友对她的支持,发言时感触落泪。蔡玉玲说,即使法庭裁定她罪成,但她不认为进行调查报道、捍卫新闻自由有罪,坚信查册无罪。她说,不知道今次的裁决对传媒未来的工作会带来什么影响,但希望业界可以找到方法,又说希望传媒继续履行天职,不要就此放弃。她说,需要与法律团队再商讨是否上诉,自己会继续在其他平台努力新闻工作。包括多个传媒工会在内的市民在庭外声援,他们拉起写有“无畏无惧无私 捍卫新闻自由”的横额,并高叫“记者无罪、查册有理”等口号,在蔡玉玲步出法院时,拍掌支持。
多个传媒工会到场声援。记协主席杨健兴代表7个传媒工会及团体宣读声明,指蔡玉玲就7.21事件查册求证,警方拘捕是错误决定,律政司正式检控是一错再错,而法庭裁定她罪成是错上加错,强调查册无罪,判决令正常采访违法,摧毁香港仅有新闻自由,令人痛心疾首。香港记者因为履行职能,让涉及公众利益资料曝光,要负上刑责,形容是新闻界黑暗一日,记者求真并非出于私利,而是公众利益,质疑是何罪之有。杨健兴批评,政府高举保障私隐,打击起底为名,不谈新闻自由、传媒监察、社会透明度、公众知情权。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表示,第四权并非特权,而是协助大众监察权贵的权力,新闻从业员无想像过要面临目前的处境,蔡玉玲勇猛地高举她所相信的新闻价值,她代表工会与认同新闻自由的朋友向蔡玉玲致谢。她提到,港台仍然拒绝就案件的律师费等承担任何责任,至于能否继续查册的工作,工会并无收到消息,但感到不乐观。至于港台会否向蔡玉玲提供任何协助,港台发言人表示,对裁决不作评论。
(香港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