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7 2248 #国安处 #发表煽动文字罪
2021-06-07 2248 #国安处 #发表煽动文字罪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人员经深入调查后,6 月 6 日在深水埗及港岛西区分别拘捕一名 17 岁男子及一名 45 岁女子,涉嫌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 10 条。被捕男女已被控以上罪名,案件将于6 月 8 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据了解,两人派发的传单不涉「光时」口号,有指是「系赤裸裸叫人港独」。 二人将被控香港法例第 200 章第 10 条「发表煽动文字」罪。根据该条条例 第 10 (1)(b)任何人发表煽动文字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 5,000 元及监禁 2 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 3 年;煽动刊物则予以没收并归予官方。 报导全文: https://bit.ly/3x7cMAW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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