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7日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不仅将监管范围从国家机密延伸到工作秘密,还严格管制涉密人员离岗后的就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7日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不仅将监管范围从国家机密延伸到工作秘密,还严格管制涉密人员离岗后的就业及出境。对此,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保密法趋于严苛又模糊,将加剧寒蝉效应和中国法治的不透明度,尤其对在华外商带来营运上的重大挑战。 吃瓜俱乐部 @ChiGuaClub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7日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不仅将监管范围从国家机密延伸到工作秘密,还严格管制涉密人员离岗后的就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7日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不仅将监管范围从国家机密延伸到工作秘密,还严格管制涉密人员离岗后的就业及出境。对此,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保密法趋于严苛又模糊,将加剧寒蝉效应和中国法治的不透明度,尤其对在华外商带来营运上的重大挑战。

封面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 5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 5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今年5月1日起实施。《保密法》的总则加入有关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密工作领导的条文,指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新增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保密的义务。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方面,国家秘密的密级依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7个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就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以及维护国安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等。在法律责任方面,由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修订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有违法所得,则被没收,若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2-27 18:29:08

封面图片

十四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在京闭幕,表决通过新修订的 #保守国家秘密法 ,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十四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在京闭幕,表决通过新修订的 #保守国家秘密法 ,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相关阅读:#立法法 重量级修改,删除「 #遵循宪法 」和「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等表述 在网络上看到很多疑似 #间谍 的发言,如何 #举报 ? 《 #治安管理处罚法 》新增的条文 “ 伤害 #中华民族 #感情 ”,一旦实施之后会造成什么样的 #后果 ? #国家秘密 #国家机密

封面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于北京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于北京召开 一连两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于北京召开,委员长赵乐际主持会议。央视报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源,作出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完善确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定密权限,细化涉密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完善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管理措施等。会议同时为召开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做准备,包括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议程草案,以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委员长会议决定将有关草案修改稿草案等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2024-02-26 19:59:36

封面图片

修定内容如下: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

修定内容如下: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保密事项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 修订草案还对国家秘密确定作出了规定。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九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 修订草案还建议增加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人员严重违反离岗离职及脱密期国家保密规定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同时,修订草案在“附则”中规定了工作秘密。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骆源: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提出,工作秘密不是国家秘密,但实践中大量存在,应当予以规范,加强管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有关条文修改为:“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根据工作秘密管理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封面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北京召开一连两日会议 将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北京召开一连两日会议 将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日在北京召开一连两日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被问到如何看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咨询时,未有回应。今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稿、委员长提请人大的议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和列席人员名单,会议亦将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会场附近一带今早明显加强保安,部分路段有交通管制。 2024-02-26 09:25:08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