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1)日午 3 时起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士的防疫措施
今(21)日午 3 时起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上海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8月21日下午3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不包括乘搭不在该区上客交通工具往返浦东国际机场的乘客)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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