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能直接通过司法上诉推辞被指定担任诉讼代理人之任命

律师不能直接通过司法上诉推辞被指定担任诉讼代理人之任命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初级法院民事法庭法官在一宗案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85条的规定,请求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依职权为该案任命一名诉讼代理人,而前述理事会则为此任命了甲担任该案的诉讼代理人。为推辞该任命,甲针对理事会的前述决议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但被行政法院初端驳回,理由为该决议不是行政行为。 甲不服,针对该初端驳回批示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针对私立机构作出的不具行政行为性质的决议不得提起行政司法上诉

针对私立机构作出的不具行政行为性质的决议不得提起行政司法上诉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甲针对澳门仁慈堂慈善会值理会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诉,请求法院宣告后者于2019年5月29日作出的决议不存在或无效,相关决议的具体内容为完全同意由该值理会聘请的三名律师在针对会员乙展开的纪律程序中所撰写的总结报告内载明的结论。 行政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无权限审理该司法上诉,并命令将卷宗移送初级法院民事法庭...

封面图片

私法劳动关系不适用专为行政诉讼而设立的保全程序

私法劳动关系不适用专为行政诉讼而设立的保全程序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甲自2013年起受聘为澳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2020年5月15日,澳门大学校长不同意甲的晋升申请及决定与甲签署一份为期1年且不可续签的个人劳动合同,合同期由2020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双方的雇佣关系将于此合同结束时终止。2020年8月31日,甲针对澳门大学校长的上述决定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销性司法上诉。2021年3月19日,在上述诉讼待决期间...

封面图片

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9月30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

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9月30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终身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退休人员确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任律所顾问等,除地域回避限制及履行审批程序外,还须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出,不再保留机关的各种待遇。意见印发前已从业人员比照处理。 严禁未经批准非因办案需要在非工作场所及时间与所办案件辩护、代理律师接触。 对法官/检察官承办案件由同一律所或者律师代理在一定期限内达到规定次数的,启动预警机制、要求说明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

封面图片

终院裁定澳门律师公会请求拒绝商标注册的上诉败诉

终院裁定澳门律师公会请求拒绝商标注册的上诉败诉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甲向当时的经济局(现为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为第45类产品/服务申请注册商标。申请的类别包括:域名注册(法律服务)、计算机软件许可(法律服务)、为法律咨询目的监控知识产权、版权管理、法律文件准备服务、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咨询、调解、仲裁、法律研究、诉讼服务、公司注册服务(法律服务)。有关商标的式样刊登在2018年12月1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51期第2组...

封面图片

#泰国资讯 全票通过!泰警界昔日“明星”被开除!

#泰国资讯 全票通过!泰警界昔日“明星”被开除! #西港头条 3月7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副署长凯本警上将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前警察总署副署长素拉切警上将因涉嫌涉及在线博彩案件的处分问题。会议一致决定将素拉切开除公职,并停止其退休金。 当日下午2点,凯本警上将作为素拉切案件审查委员会主席主持召开了会议。参会成员包括副署长巴拉普警上将、副署长龚差警上将以及总督察塔差猜警少将。根据塔差猜警少将的提议,委员会决定对素拉切实施开除公职,并停止其公务员退休金。会后,凯本警上将将委员会的意见提交给警察总署署长吉迪拉警上将,建议签署命令,执行对素拉切的开除处分及停止退休金的决定。 素拉切被指控涉及严重违纪行为,并接受调查,涉嫌与网络赌博网站有关。据悉,警方调查人员此前向Tao Poon警察局报案,指控素拉切及其团伙共22人涉嫌运营非法赌博网站,罪名包括“组织或引诱他人参与未经许可的赌博活动”以及违反《反洗钱法》。 调查过程中,警方追踪多个网络赌博平台的资金流向,发现多名高级警官涉嫌其中,包括素拉切本人。2024年4月2日,法院对素拉切发出逮捕令。随后,时任警察总署署长吉迪拉任命萨拉武警上将领导事实调查委员会,确认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在素拉切退休前,吉迪拉警上将指派国家警察总署总督察塔差猜警少将主持纪律调查委员会,并最终提交审查意见,由惩戒委员会做出开除决定。 根据《2022年泰国国家警察法》第125条,警察若涉及严重违纪,警察总署署长有权作出处分,处分方式包括“解职”或“开除”。但按照程序,警察总署署长不能直接下令,必须由纪律审查委员会提出建议,该委员会成员包括所有警察总署副署长。最终,委员会审议后建议对素拉切采取“开除”的最高惩罚,并由警察总署署长正式签署命令。 根据相关规定,素拉切仍有权向泰国公务员纪律申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如该委员会维持原决定,他可进一步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最高行政法院最终裁定维持原判,素拉切将彻底失去警衔,并可能面临进一步的司法追责。 . #News #西港头条#东南亚新闻#作者@SPCTV . 投稿澄清爆料:@spctv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