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零时起由外国来澳乘机前须出示有关证明

10月7日零时起由外国来澳乘机前须出示有关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新冠肺炎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的规定,自2021年10月7日零时起,由外国前来澳门的直航飞机或联程航班第一程飞机乘机前: 1)由极高风险国家(孟加拉、巴西、柬埔寨、印度、印尼、伊朗、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俄罗斯、南非、斯里兰卡、坦桑尼亚、土耳其)出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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