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5)日零时起取消曾到陕西省西安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及新增曾到辽宁省大连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明(15)日零时起取消曾到陕西省西安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及新增曾到辽宁省大连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陕西省及辽宁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15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陕西省西安市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同时,自2021年11月15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辽宁省大连市的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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