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零时起所有曾到过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月14日零时起所有曾到过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上海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14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愚园路228号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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