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到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的入境人士须接受医学观察
曾经到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的入境人士须接受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14日6时起,所有过去14天曾经到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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