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早上9时起离开深圳市宝安区不足14天人士应采取的防疫措施
2月1日早上9时起离开深圳市宝安区不足14天人士应采取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2月1日早上9时起,离开以下地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应留意自身健康状况,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但健康码不变黄色: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不包括途经宝安区往返机场或客运码头者)。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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