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或台湾旅居史的入境或已入境人士之医观和自我健康管理措施

有香港或台湾旅居史的入境或已入境人士之医观和自我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记者会快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自2022年2月21日零时起,有香港或台湾旅居史的入境或已入境人士,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14天,并须在其后进行严格自我健康管理直至离开当地21天。 严格健康管理期间不得经澳门往内地,且须在第1、2、4、7天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采取其他防疫措施。若在指定日期不接受检测,则健康码会被锁定为红码直至取得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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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零时起由香港或台湾地区入境人士须接受14天医学观察及严格自我健康管理

2月21日零时起由香港或台湾地区入境人士须接受14天医学观察及严格自我健康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以下简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香港和台湾地区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作出公告,自2022年2月21日零时起,有香港或台湾地区旅居史的入境或已入境人士,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14天,并须在其后进行严格自我健康管理直至离开当地21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健康码会转为黄码以及不得经澳门往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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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起部份入境人士须接受14天医观及7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

3月28日起部份入境人士须接受14天医观及7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 #疫情记者会快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作出公告,自2022年3月28日零时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入境人士,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进入澳门后14天,并须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日起再接受7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 严格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健康码会转为黄码以及不得经澳门往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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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3)零时起因香港旅居史接受医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疫情防控需要,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由2021年10月23日零时起,因香港旅居史而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在结束医学观察后7天内,不得经澳门前往内地。 应变协调中心重申,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4月27日零时起,所有入境前14天曾到过香港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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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由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入境人士健康管理措施

调整由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入境人士健康管理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及第14条的规定,调整第352/A/SS/2022号公告中由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入境人士健康管理措施,自2022年10月15日起,取消在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4至7天健康监测及在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5、7天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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