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会呼吁社团如实申报账目

澳基会呼吁社团如实申报账目 #澳门基金会 就澳门视障人士权益促进会被初级法院裁定诈骗澳基会资助,澳基会呼吁所有受资助社团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如实申报账目是必须遵守的最基本义务。 澳基会目前正展开资助制度的深化改革,尤其强调“归口管理”和“不得兼收”等原则,强化资助款的管理和监察;同时,严格规范每笔收支的记录,要求每笔收支必须有真实凭证;进一步强化抽单审查制度,更推出第三方审查机制,超过一定金额的受资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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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呼吁社团即时停办群聚和赴外活动

澳基会呼吁社团即时停办群聚和赴外活动 #澳门基金会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最新发展,澳门基金会呼吁受资助社团即时取消8月4日至17日期间的群聚活动及赴外活动,严格遵守卫生部门的防疫指引,同时,适时评估在澳开展的各项活动,应密切留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就最新疫情发布的资讯。 倘在此期间社团开展项目需作变动,包括调整活动地点、延期举办或取消项目等,请通过澳基会“受资助项目变更申请表”以传真、电邮或亲临方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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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2023年五类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澳基会2023年五类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澳门基金会 澳门基金会2023年度的“学术项目”、“社区活动”、“内地、港台交流”、“国际交流项目”及“社团运作经费”资助计划将于本年11月9日至12月7日期间接受申请。基于归口管理的原则,澳基会由2023年起不设“文化项目”资助计划(包括曲艺),相关申请及资助由文化发展基金受理。 资助计划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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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呼吁暂停或延期举办受资助活动

澳基会呼吁暂停或延期举办受资助活动 #澳门基金会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最新发展,为配合特区政府当前的防疫工作,澳门基金会呼吁所有受资助者由即日起暂停或延期举办所有由澳基会资助的活动,并严格遵守卫生部门的防疫指引。 因配合防疫工作而取消的活动,倘活动已产生合理费用,受资助者可在提交结项报告时提交已产生的支出的凭证。经审核后,所产生的费用按批给的可报销开支项,在已获批准的资助金额范围内予以报销。如需变更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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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专项资助申请期最后3个工作天

澳基会专项资助申请期最后3个工作天 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澳门基金会 澳门基金会推出“社团运作经费”、“社区活动”、“学术项目”、“内地、港台交流”及“国际交流”五项专项资助计划,有意申请于2022年举办相关领域活动的社团,须于最迟下周四(12月23日)提交申请,倘逾期提交将不会受理。 上述各专项资助计划的相关章程、图文包及网上申请操作流程演示短片已上载澳基会网页。申请者须先在网上资助申请平台提出申请,并于申请期内将已签署及盖章的申请表交回澳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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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三资助计划下周一起接受申请 服务整合至“商社通”全程网办

澳基会三资助计划下周一起接受申请 服务整合至“商社通”全程网办 #澳门基金会 澳门基金会2025年度“学术项目”、“社区活动”、“交流活动(首轮)” 三项资助计划将于本月15日起接受申请。澳基会今 (11日)举行“资助计划-申请手续讲解会”,向社团介绍三项资助计划内容及申请手续。澳基会的资助申请服务已整合至“商社通”,提交资助申请流程全电子化,为市民和社团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澳基会行政委员会主席吴志良表示,自按归口管理、集中申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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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呼吁暂停或延期举办受资助活动交流计划暂停收件

澳基会呼吁暂停或延期举办受资助活动交流计划暂停收件 #澳门基金会 因应澳门特区政府宣布进入即时预防状态,为配合特区政府当前的防疫工作,澳门基金会呼吁所有受资助者由即日起暂停或延期举办所有由澳基会资助的活动,并严格遵守卫生部门的防疫指引。 因配合防疫工作而取消的活动,倘活动已产生合理费用,受资助者可在提交结项报告时提交已产生的支出的凭证。经审核后,所产生的费用按批给的可报销开支项,在已获批准的资助金额范围内予以报销。如需变更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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