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3时起修改曾到广东省珠海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3月30日下午3时起修改曾到广东省珠海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修改第162/A/SS/2022号卫生局公告,自2022年3月30日下午3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修改为所有于3月27日下午1时或之后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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