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维持个资办针对公司违法电话推销行为的罚款

中院维持个资办针对公司违法电话推销行为的罚款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甲公司经营的事业为“推广(电话、路演、网络推广),美容”,利用名下登记的多个不同号码向本澳市民进行相关业务的电话推销。在推销过程中,因有关个人资料的处理未获得推销对象的明确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批示:因上述公司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8/2005号法律)第6条规定的义务,根据同一法律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就每项违法行为对甲罚款50,000.00澳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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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资办处罚两宗地产电话推销行为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下称“个资办”)完成两宗关于地产公司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的调查个案,均涉及地产公司的职员透过电话致电资料当事人进行违法推销的行为,个资办已对有关机构作出严厉处罚。 经调查发现,上述个案中的地产公司对资料当事人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前并未征得资料当事人的明确同意,亦非因执行合同或订立合同而处理其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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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严打电话推销,推销公司将面临15万迪拉姆的罚款

阿联酋严打电话推销,电话推销公司将面临15万迪拉姆的罚款 阿联酋近日制定了严打电话推销的计划,违反新规定的公司将面临最高15万迪拉姆的罚款,并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新规定将于8月生效,主要条款包括: ▪ 电话推销只能在上午9点到傍晚6点之间进行,禁止在这些时间之外拨打推销电话。 ▪ 公司必须事先获得当局的批准才能进行电话推销。 ▪ 如果客户在初次通话中拒绝接受服务或产品,公司将禁止回电。 ▪ 如果消费者拒绝接听或结束通话,电话推销人员不能在当天再次拨打电话。 ▪ 推销电话只能从以持牌公司注册的电话号码拨打,不能从个人注册的电话号码拨打。 ▪ 如果违反这些规则,客户可以向当局投诉。 ▪ 处罚包括警告、最高150万迪拉姆的罚款、部分或全部暂停活动、取消执照以及电信服务被封锁一年。 政府媒体办公室发表的一份声明称:“这项决议旨在规范电话营销行业,以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确保营销公司遵守合理规定,并减少不必要的推销电话,以确保消费者的舒适并重视他们的隐私。” “决议要求营销公司在通过电话推销产品和服务时,应谨慎行事,避免打扰消费者,并遵守最高的透明度、可信度和诚信标准。” 未获得事先批准拨打推销电话的公司首次可能会被罚款7.5万迪拉姆,第二次违规则罚款10万迪拉姆,第三次违规则罚款15万迪拉姆。 被发现在销售电话中误导或欺骗客户的公司可被处以2.5万迪拉姆至 7.5万迪拉姆不等的经济处罚。 当局表示,公司可能会因违反规定而被暂停电话营销活动7至90天,并被吊销执照。违法者还可能被从商业登记册上除名,并且其电信服务也被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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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资办总结打击扰民式美容推销之工作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下称个资办) 于26日(今日)刊登公告,公开谴责景盛企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科处罚款56万澳门元,并执行“临时或确定性禁止处理、封存、删除、全部或部分销毁资料”之附加处罚。 近年来,个资办持续严厉打击与扰民式美容推销有关的不法行为。自2017年至今,个资办共开立175个相关调查卷宗,被调查的私人机构共32间、自然人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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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三次因行政违法遭罚款 中院维持注销房地产中介人准照的决定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上诉人甲为房地产中介人,2015年3月10日,因其未在房地产中介合同中载明客户的联络方法,房屋局准照及监察厅厅长(下称监察厅厅长)根据第16/2012号法律《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第19条第3款(二)项及第31条第3款的规定,决定向甲科处罚款5,000.00澳门元。甲在同年3月24日缴纳上述罚款。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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