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暂停服务直至另行通知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暂停服务直至另行通知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由于本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最新发展,为减少人群聚集,最大程度降低病毒传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于6月20日暂停所有对外服务,直至另行通知,呼吁市民留意。 根据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13条第2款之规定,就诊者或具正当性之家属自知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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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暂停对外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暂停对外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展,为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并根据第120/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2022年7月18日至22日暂停对外服务。根据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13条第2款之规定,就诊者或具正当性之家属自知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此,有意申请之人仕无须急于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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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暂停对外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暂停对外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展,为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并根据第116/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2022年7月11日至15日暂停对外服务。 根据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13条第2款之规定,就诊者或具正当性之家属自知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此,有意申请之人仕无须急于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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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恢复对外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根据行政公职局第0141/SAFP-DRTSP/OFC/2022号传阅公函,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明天(4/7)恢复对外服务。 与此同时,为减低新冠病毒传播,避免不必要人群聚集,委员会对亲临人仕将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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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外服务暂停(5/10/2021-7/10/2021)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外服务暂停(5/10/2021-7/10/2021)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2021年10月5日消息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外服务暂停(5/10/2021-7/10/2021) 按照行政公职局2021年10月5日发出之第0212/SAFP-DRTSP/OFC/2021号公函,基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为减少疾病扩散的风险,各公共部门于2021年10月5日至7日期间免除上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上述期间之对外服务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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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恢复对外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根据行政公职局第0150/SAFP-DRTSP/OFC/2022号传阅公函,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7月25日恢复对外服务。 与此同时,为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减低新冠病毒传播,避免不必要人群聚集,委员会对亲临人仕将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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