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感染者和非感染者解除隔离标准之说明

新冠病毒感染者和非感染者解除隔离标准之说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和非感染者解除隔离标准说明如下: 新冠病毒感染者,不论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是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均需要隔离至少7天,并达到相隔24小时的连续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或核酸检测结果虽为阳性,但CT值等于或大于35,才可以解除隔离。多数感染者需要至少10天才可以达到这个标准。 同时,若感染者为入境人士,则其隔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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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学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8月5日起计30天内不能从本澳入境珠海

解除医学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8月5日起计30天内不能从本澳入境珠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珠澳联防联控机制澳门工作组收到珠海方面反映,本澳有新冠病毒感染者解除隔离后于8月4日进入珠海, 并在珠海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复阳情况,对两地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和困扰。故此,为进一步降低两地社区疫情风险,巩固得来不易的防疫成效,经综合评估,应珠海方面要求,解除医学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从8月5日起计30天内,不能从本澳入境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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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者12月14日起经评估后可居家隔离治疗

新冠病毒感染者12月14日起经评估后可居家隔离治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因应疫情变化循序渐进调整本澳防疫政策,特区政府已准备疫情防控过渡期的应对预案,其中包括感染者居家隔离措施。应变协调中心宣布,由12月14日起,新冠病毒感染者经评估后,可在家中进行居家隔离治疗。 根据“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离治疗指引”,新冠病毒感染者如符合以下条件,可在家中进行居家隔离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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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专页新增 “新冠病毒感染者专区”

抗疫专页新增 “新冠病毒感染者专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今(14)日,于抗疫专页内新增了“新冠病毒感染者专区”,汇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重要资讯,以及健康状况申报、自我评估及社区门诊预约平台、新冠病毒感染证明书、核酸检测预约及抗原检测、居家隔离资讯网等连结,便利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一般接触者查阅,居民如欲了解相关资讯可浏览以下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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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取得“新冠病毒感染证明书”和解除健康码“红码”标准作出说明

就取得“新冠病毒感染证明书”和解除健康码“红码”标准作出说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重申,绝大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可自行在家治疗而痊愈,为免感染者仅因需要取得医生证明而就诊,加重医疗服务的压力,影响真正有就诊需要人士的医疗服务,自12月14日起,感染者可以自动化及电子化方式取得最多7天“新冠病毒感染证明书”。 感染者在“新冠病毒感染者自我评估及社区门诊预约平台”作出申报后,会收到有下载“新冠病毒感染证明书”连结的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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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接触者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接触者注意事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由12月14日起,新冠病毒感染者经评估后,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在家中进行居家隔离治疗。感染者的同住人列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和感染者有接触的人士列为一般接触者。感染者的接触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对感染者“同住人"(密切接触者)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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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或快速抗原检测阳性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须通过“新冠病毒感染者自我评估及社区门诊预约平台"接受评估及安排治疗

核酸或快速抗原检测阳性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须通过“新冠病毒感染者自我评估及社区门诊预约平台"接受评估及安排治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特区政府自12月8日起向全澳合资格人士发放“抗疫包”,居民可透过“抗疫包”或“保障快速抗原自我检测试剂供应澳门居民计划”取得抗原检测试剂试备用,有症状或成为密切接触者时可按需要使用。 居民若为核酸检测阳性或快速抗原检测发现阳性反应时,须先通过“新冠病毒感染者自我评估及社区门诊预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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