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更新《佩戴口罩的要求》和《本地疫情防控稳定期工作场所减少传播风险的措施》指引
卫生局更新《佩戴口罩的要求》和《本地疫情防控稳定期工作场所减少传播风险的措施》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根据第139/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自明(2)日起解除关闭美容院、健身院、酒吧等场所以及餐饮场所不能堂食的措施。为配合上述措施的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卫生局更新《佩戴口罩的要求》和《本地疫情防控稳定期工作场所减少传播风险的措施》指引,内容简要如下: 所有年满 3 岁或以上身处公众地方以及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必须佩戴口罩,而成人必须佩戴外科口罩或以上标准的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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