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午12时起从澳门乘坐飞机或船只前往内地须出示采样日后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11月2日中午12时起从澳门乘坐飞机或船只前往内地须出示采样日后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由2022年11月2日中午12时起,持有采样日后24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人士,方可登上前往内地的飞机或船只。证明须由卫生当局认可的合资格机构发出。 卫生局根据第81/99/M号法令第四条第二款和第2/2004号法律第二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决定。 ...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今(19)午12时起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飞机或船只前往外地须出示采样日后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今(19)午12时起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飞机或船只前往外地须出示采样日后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新冠肺炎的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自2021年10月19日12时起,所有拟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飞机或船只前往外地的人士,须出示采样日后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

封面图片

5月21日零时起所有乘外国来澳航班的人士须出示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阴性报告

5月21日零时起所有乘外国来澳航班的人士须出示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阴性报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及第14条的规定,修改第252/A/SS/2021号卫生局公告,自2022年5月21日零时起,所有由外国前来澳门的直航飞机或联程航班第一程飞机乘机前,出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均只须为48小时内采样者。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

封面图片

11月23日早上1时起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船只前往外地须出示采样日后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11月23日早上1时起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船只前往外地须出示采样日后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新冠肺炎的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2条及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3日早上1时起,所有拟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船只前往外地的人士,须出示采样日后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封面图片

11月23日早上1时起由香港入境本澳的人士须出示采样后72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11月23日早上1时起由香港入境本澳的人士须出示采样后72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疫情防控需要,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及第131/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第1及第2款的规定要求,自2021年11月23日早上1时起:1) 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前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

封面图片

11月8日零时起从澳门乘飞机或船只赴内地核检阴性证明以目的地当局要求为准

11月8日零时起从澳门乘飞机或船只赴内地核检阴性证明以目的地当局要求为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卫生局根据第81/99/M号法令第四条第二款和第2/2004号法律第二条的规定,由2022年11月8日零时起,终止第555/A/SS/2022号公告。 上述被终止的通告,主要是规定从澳门登上前往内地的飞机或船只的人士,须持有采样日后24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终止该公告后,从澳门乘坐飞机或船只前往内地的人士...

封面图片

所有拟乘坐往外地民航飞机乘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所有拟乘坐往外地民航飞机乘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疫情变化,由即(10)日起,所有拟乘坐往外地民航飞机的乘客,须出示48小时内作出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同时,强调应在现阶段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