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重申依法管理利用国有土地
特区政府重申依法管理利用国有土地 #土地工务局 特区政府严格按照《土地法》及《城市规划法》等法例规定,妥善管理及利用特区的土地资源。过去社会所指的闲置土地,经过特区政府多年努力已收回并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国有土地”,总面积约72万平方米。当中,已有约19万平方米土地利用作兴建政府办公楼、仓库、长者公寓、公共房屋,以及经公开竞投发展私人楼宇,占比约26%。透过切合地区现况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进行规划利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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