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庭25日裁定,要求跨性别者须接受性别重置手术才能更改户籍性别的法律要件有违宪法第13条。大法庭15名法官全员一
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庭25日裁定,要求跨性别者须接受性别重置手术才能更改户籍性别的法律要件有违宪法第13条。大法庭15名法官全员一致做出了该裁定。这是最高裁在战后第12次裁定法律规定违宪,将迫使国会重新审视该项法律。
2004年施行的《性别认同障碍特例法》规定,申请更改户籍性别须满足无生殖功能、性器官外观同变更后性别相似等要求。事实上必须要进行手术才能满足要求。
最高裁认为,要求手术制约了当事人被宪法所保障的免受违背意志的身体伤害的自由,迫使其在接受手术和更改户籍性别之间做出艰难抉择。
有关对要求“性器官外观同变更后性别相似”的申诉,最高裁亦将重新审理。
2019年,最高裁曾就“无生殖功能”做出过“当前合宪”的裁定,但也表示伴随社会的变化,“是否合宪还需持续探讨”。
(NHK,T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