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络赌场“拉客” 福建一男子获刑
为网络赌场“拉客” 福建一男子获刑 替网络赌场充当“拉手”,福建福清男子姚某被福清市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2020年1月初,姚某通过朋友介绍,下载了一款APP,在该APP上有他人组建的赌博亲友圈,圈内人以“十三水”(一种纸牌游戏)进行赌博。玩了一段时间后,姚某一直都是输多赢少。 这时,赌博亲友圈的财务人员向姚某提议,拉客进来参赌,赌场可以给予抽成。姚某听后心动了,成为这个网络赌场的“拉手” 从2020年3月下旬开始至同年5月1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姚某为赌博亲友圈拉客20余人,共计抽成获利人民币1.6万元。姚某自己也一直参与赌博,他充当拉手“赚”的钱全部输掉,被抓获时甚至还倒欠网络赌场赌资。 鉴于姚某自愿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缴纳罚金,福清市法院近日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新闻爆料联系:@Kirito2992 广告商务合作:@Kirito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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