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唐英杰案判词速读:
以下为唐英杰案判词速读:
煽惑分裂国家罪
法庭强调「煽惑」不要求「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有统一解读,只须相关口号有能力促使他人干犯分裂国家罪。
判词进一步指出辩方专家证人亦同意「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可以有「港独」解读。
法庭认为唐英杰行动前的通讯纪录(包括寻找「安全点」)及电话相簿(内有一张国安法紫旗图片)证明其行动为事先计划,有意吸引大众目光,同时显示他明白「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可以有「港独」解读。
编按:寻找「安全点」可以只是害怕被拘捕,而被拘捕不一定与国安法罪行有关,为甚么代表唐明白「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可以有「港独」解读?法庭于此处似乎已放弃做戏。
恐怖活动罪
法庭强调「严重社会危害」应赋予广阔解读,不限于身体或财产伤害。
法庭认为唐英杰故意对象征法律的警方防线发起挑战,令他人恐惧社会变得「无法可从」,足以构成严重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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