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律师公会主席:23条立法应在维护国安与人权间取得平衡

港大律师公会主席:23条立法应在维护国安与人权间取得平衡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认为,《基本法》23条立法应在维护国安与人权之间取得平衡,对守法市民的影响应降到最低。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信报》报道,香港大律师公会完成执委会换届选举,主席杜淦堃、副主席毛乐礼和陈政龙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连任。 杜淦堃星期五(1月19日)在会见传媒时说,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过去两年香港司法界面临许多外部和内部挑战。他和团队一定竭尽所能,继续以专业知识和角度在适当的时候就法治议题发声。 针对《基本法》23条立法,他说,公会的立场一如既往,23条立法应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人权之间取得平衡,相关罪行内容要清晰。在立法的过程中,港府应仔细听取香港市民的意见,将立法对守法市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针对是否收到公会成员对23条立法的担忧,杜淦堃称,港府已表明今年会完成23条立法,公会已开始研究相关罪行,也受到来自成员的不同意见,公会一定向港府反映这些意见。 香港特区政府上星期五(1月12日)向立法会提交的立法会议程中已纳入23条立法,但没有明确标明提交草案的时间。香港特首李家超回应时只说,危害国家安全风险每天都存在,需尽早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 李家超下周将到立法会,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等议题,与议员进行互动交流。 2024年1月20日 11: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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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向夏宝龙反映:23条立法维护国安和平衡市民权利

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向夏宝龙反映:23条立法维护国安和平衡市民权利 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星期天(2月25日)在香港进行第四天考察调研,与香港法律界人士会晤。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会后表示,他向夏宝龙反映,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条文既要维护国家安全,也要平衡市民受基本法保障的权利。 港府星期天发布公报称,夏宝龙当天中午由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和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陪同,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的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及工作午餐会,听取意见。 综合香港《明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这场会晤约两小时,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和香港律师公会会长陈泽铭会后一同与记者会面。 杜淦堃说,他在会上向夏宝龙提及大律师公会将向港府提交23条立法的书面意见,指社会上可能对23条条文有不同看法,这是反映香港多元和有言论自由。他还说,自己向夏宝龙反映23条立法除维护国安外,也要平衡市民受基本法保障的权利。 在被问到夏宝龙对23条立法意见的回应,杜淦堃说,他不方便全面引述闭门会面内容,只称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法律界的看法,双方交流非常有建设性,夏宝龙非常耐心聆听意见。 陈泽铭则说,这次会面体现中央政府重视香港法律界意见,对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的肯定。 另据港府公报,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星期天在九龙社团联会“国安·家好”社区推广系列活动2023-2024启动礼暨颁奖典礼致辞时说,只有共同维护好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香港才能够长治久安,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市民才能够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 他指出,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也是为了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我希望大家都能全力支持这次立法工作,让我们能早日完成宪制责任,并为香港设立牢固的国安屏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 2024年2月26日 1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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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 大律师公会︰适时表达看法 律师会︰履行宪制责任同时 保障港人权利

23条立法 大律师公会︰适时表达看法 律师会︰履行宪制责任同时 保障港人权利 #港闻 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均指,基本法23条立法是特区政府履行宪制责任,会从法律角度研究内容。 (1/3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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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律师会支持欢迎 大律师公会知悉履行宪制责任

23条立法|律师会支持欢迎 大律师公会知悉履行宪制责任 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说,支持及欢迎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令香港完成有关宪制责任及义务,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及执行。律师会深信以香港的坚定法治基础、独立司法制度,条例的执行必定可于维护国家安全及保障基本人权之间,取得适当平衡。香港大律师公会回应传媒查询表示,知悉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香港特区已履行了《基本法》23条就维护国家安全而立法的重大宪制责任。公会说,就维护国家安全而言,认同履行宪制责任的重要性,公会在咨询期内已表达专业意见,支持政府承担应尽责任,亦深信法律界将继续谨守岗位服务香港。 2024-03-20 1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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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Now新闻台】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指,与夏宝龙会面期间有反映对23条立法的意见。

#港闻 【Now新闻台】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指,与夏宝龙会面期间有反映对23条立法的意见。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今日会上我们与夏主任反映其实社会可能对很多法律条文有不同看法,这个是反映香港是多元及言论自由的社会,对有关条文我们亦提到当然在维护国家安全外,对香港市民就基本法下的权利,应该可以做到很好平衡。」 律师会会长陈泽铭:「我在会上亦反映了香港律师会不同会员的意见,与夏主席(任)有很好的互动交流,我感觉夏主席(任)非常支持香港作为国际化城市继续保持国际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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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Now新闻台】夏宝龙亦有在政府总部与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见面,两个律师会在会后指会面期间,有就23条立法反映意见。

#港闻 【Now新闻台】夏宝龙亦有在政府总部与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见面,两个律师会在会后指会面期间,有就23条立法反映意见。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今日会上我们与夏主任反映其实社会可能对很多法律条文有不同看法,这个是反映香港是多元及言论自由的社会,对有关条文我们亦提到,当然在维护国家安全外,对香港市民就基本法下的权利应该可以做到很好平衡。」 律师会会长陈泽铭:「我在会上亦反映了香港律师会不同会员的意见,与夏主席(任)有很好的互动交流。我感觉夏主席(任)非常支持香港作为国际化城市,继续保持国际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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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23条采用大陆国安定义有案可循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23条采用大陆国安定义有案可循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就《基本法》第23条事宜撰文指出,采用中国大陆的“国家安全”定义有案例可援,同时香港国安案件由本地的法院继续以普通法审理,也符合“一国两制”精神。 杜淦堃星期一(2月12日)在香港《星岛日报》撰文称,他在多个场合被问及特区政府在第23条立法咨询文件中建议,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2条中的“国家安全”定义。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杜淦堃写道,香港现行的《公安条例》及《社团条例》中的“国家安全”定义,即“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及独立自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2条中的“国家安全”定义不一致,后者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 他引用终审法院于2011年裁决、涉及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一起案件,指出法院在判词中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处理外交事务的方式,不能有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必须按照“一种声音”原则达到一致,即法庭和行政机关务必对该事宜以“一种声音”说话。 杜淦堃认为,此案可能引伸一个类比既然普通法在司法政策和实践规则上认为整个国家处理外交事务应该一致,香港特别行政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处理“国家安全”的定义时也应该保持一致。“该原则相信是特区政府就‘国家安全’的标准或定义进行本地立法时,建议引用内地的定义的一个重要考量。” 他也说,两制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与国安相关案件的过程中,也会继续以普通法的原则判案。 2024年2月12日 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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