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优化中港基金互认 放宽客地销售比例至80%
中证监优化中港基金互认 放宽客地销售比例至80% 中国证监会星期五(6月14日)发文,拟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落实优化基金互认安排。 根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按照稳步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适当放松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获转授机构所在地限于已与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中国证监会今年4月19日发布了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助力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其中就包括了优化基金互认安排,《管理规定》是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的落实举措之一,意在进一步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更好满足两地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 报道介绍,跨境基金互认是国际资产管理领域市场开放下的一项成熟制度安排。早在2015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启动了基金互认,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大陆及香港基金按法定程序获得认可或许可在对方市场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互认机制实施近九年来,相关工作平稳推进,两地行业机构积极参与,互认基金产品日趋丰富,较好满足了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同时有力地支持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 2024年6月15日 10: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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