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涉巴士椅背写煽动字句被港国安处起诉

一男子涉巴士椅背写煽动字句被港国安处起诉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星期二(6月25日)控告一名男子“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等三项罪名。调查显示,该男子多次在巴士椅背上写有港独、颠覆国家政权含意的字句或口号。 综合星岛日报和香港01新闻报道,香港国安处星期日(23日)于将军澳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29岁男子,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在3月至4月期间,持续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写上具煽动意图的字句,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案件将于星期二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消息指,该男子任职文员,无刑事案底。 香港警方提醒,“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均属严重罪行,经定罪后分别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及十年,切勿以身试法。 2024年6月25日 6: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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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持续在巴士椅背写具煽动意图字句 被控违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一名男子涉嫌在3月至4月期间持续在不同的公共巴士座位椅背,写上具煽动意图的字句,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国安处,今日被国安处落案控告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国安处前日于将军澳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这名29岁男子,他被控三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及两项「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提醒市民,「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均属严重罪行,经定罪后分别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10年,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2024-06-25 13:02:3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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