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疫情地人员接触病例或出现症状 入境中国需主动申报

猴痘疫情地人员接触病例或出现症状 入境中国需主动申报 中国海关总署要求,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有关人员,如果接触过病例或出现症状,入境中国时需主动向海关申报。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星期一(8月21日)发布了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中国的公告。 公告称,自2022年5月以来,猴痘疫情持续在全球多个区域广泛流行,截至目前,已有113个国家(地区)报告了8万9000多例猴痘确诊病例,包含152例死亡病例。近期,欧洲、美洲和西太平洋区域猴痘疫情呈上升趋势。 公告称,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中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寒战、头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肌痛、淋巴结肿大、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另外,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也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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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21日公告,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有相关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

中国海关总署21日公告,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有相关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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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表示,自年月以来,猴痘疫情持续在全球多个区域广泛流行。近期,欧洲、美洲和西太平洋区域猴痘疫情呈上升趋势。特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出现发热等相应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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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3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开展采样检测并采取相应的医学措施。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据悉,世界卫生组织2月27日宣布,猴痘疫情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 - 电报频道 - #娟姐新闻: @juanji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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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 onkeypox #mpox

#猴痘 #monkeypox #mpox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0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自2022年5月以来,猴痘疫情持续在全球多个区域广泛流行,截至目前,已有113个国家(地区)报告了89000多例猴痘确诊病例,包含152例死亡病例。近期,欧洲、美洲和西太平洋区域猴痘疫情呈上升趋势。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寒战、头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肌痛、淋巴结肿大、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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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注意!海关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世界卫生组织2024年8月14日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月9日数据,今年以来,非洲有13个国家报告了17541例猴痘病例,死亡517例,其中仅刚果(金)就报告了16789例猴痘病例,死亡511例。 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人民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欢迎投稿 @aung1866 商务合作 @yatai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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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注意!海关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世界卫生组织2024年8月14日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月9日数据,今年以来,非洲有13个国家报告了17541例猴痘病例,死亡517例,其中仅刚果(金)就报告了16789例猴痘病例,死亡511例。 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人民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订阅东南亚日报频道 大事先知道↓ 订阅频道:https://t.me/DNYRB8 投稿与广告联系: @DNYRB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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