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北京公积金贷款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自星期三(11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即“认房不认商贷”。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星期二(10月31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称,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批准,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 其中,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一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通知》自11月1日起施行。自11月1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2023年10月31日 4:42 PM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11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11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2023年11月1日(含)起,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北京日报)

封面图片

北京公积金今起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业内称“广州、深圳跟进预期也较强”

北京公积金今起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业内称“广州、深圳跟进预期也较强” 据每日经济新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北京本次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认定标准,进一步释放政策利好,预计接下来更多城市将跟进优化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广州、深圳跟进的预期也较强。

封面图片

【广州: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广州: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封面图片

河北石家庄:多孩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政策

河北石家庄:多孩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政策 7 月 5 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多子女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石家庄市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表示,7 月 4 日起,二孩或三孩家庭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含商转公),申请人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一套成套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两套成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

封面图片

北京和上海决定出台“认房不认贷”措施

北京和上海决定出台“认房不认贷”措施 中国多地陆续出台“认房不认贷”措施,北京和上海两座一线城市也决定执行相同措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星期五(9月1日)在旗下“房可圆”微信公众号公布,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项规定自星期六(2日)起执行。 在这之后,北京市住建委、央行营管部、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 广州、深圳早前相继宣布,推动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在这之后,武汉、中山、惠州也出台相同措施。

封面图片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年龄上限延长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年龄上限延长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8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 - 电报频道 - #娟姐新闻: @juanjienews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