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市场人士的质疑:10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新规,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
资深市场人士的质疑: 10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新规,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进一步完善了“限售股不得融券”的要求。 10月14日发布的新规,到12月底才公开。两个半月时间发生了什么?没有公开,何来公平公正? 1,这个办法不应该是交易所公布的,股票的性质是限售还是流通,交易所没权决定。 2,有权机构干什么去了? 3,限售股转融通不仅仅涉及券商,更涉及整个市场的所有投资者,还有证金公司,登记公司和交易所,对市场隐瞒只发给券商,违反了市场的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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