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单如下:

最高检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单如下: 1 杨振昌,判处无期徒刑确定,运输第一级海洛因纯质净重2,066.12公克,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柬埔寨。 2 许教华,判处无期徒刑确定,运输第一级海洛因净重3,512.5公克,纯质净重3,011.27公克,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香港。 3 郑文源,判处有期徒刑13年6月确定,设局诈赌掳人勒赎新台币(下同)300万,被害人1人,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澳门。 4 陈建佑,判处有期徒刑23年2月确定,涉窃盗、抢夺及持刀强盗,专挑女子下手,使被害女子受伤,被害人多达9人,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中国大陆。 5 王欣逸,判处有期徒刑17年3月确定,伙同另2名共犯持铝棒、西瓜刀等攻击被害人1人致死,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上海。 6 林政豪,判处有期徒刑16年确定,伙同另2名共犯持铝棒、西瓜刀等攻击被害人1人致死,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上海。 7 陈金龙,判处有期徒刑14年8月确定,判决没收犯罪所得高达6亿5,498万8,142元,危害社会经济秩序重大,后出境至寮国。 8 林和男,判处有期徒刑22年确定,系「台中县乡镇市民代表会主席联系会」顾问,与市民代表会主席等公务员多次共同犯经办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判决没收犯罪所得共579万元,严重侵害国家法益,后出境至香港。 9 钟毅锦,判处有期徒刑5年10月确定,跨境电信诈欺机房案,集团诈得逾数千万元,被害人13人,危害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重大,后出境至吉隆坡。 10 蔡明炎,判处有期徒刑4年4月确定,跨境电信诈欺机房案,专对中国大陆民众实施犯罪,不法利得总金额高达人民币274万4,400元,危害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重大,后出境至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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