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散布“抢购大米”虚假信息,相关人员将依法担责

#微博辟谣# 散布“抢购大米”虚假信息,相关人员将依法担责 - 转发 @福州发布: #法治福州#【散布“抢购大米”虚假信息 相关人员将依法担责】近日,某地一家超市开展店庆促销。某市民在现场拍摄一段居民抢购大米的视频,掐头去尾,在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道路被大雨冲垮了,超市大米抢疯了,快去买!”该视频经过大量转发,引起一定社会恐慌。当地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开展粮食市场监测中发现该异常情况,迅速联系该市民删除虚假信息,并通过权威平台发布公告,消除影响,并报警。散布“抢购大米”虚假信息 相关人员将依法担责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造谣传谣要担责,池州3人因散布谣言被处罚!

#微博辟谣# 造谣传谣要担责,池州3人因散布谣言被处罚! - 转发 @池州网警: 发布了头条文章:《造谣传谣要担责,池州3人因散布谣言被处罚!》 造谣传谣要担责,池州3人因散布谣言被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编造散布虚假信息,1人被处罚!

#微博辟谣# 编造散布虚假信息,1人被处罚! - 转发 @北湖警事: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编造散布虚假信息,1人被处罚! 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郴州警方深入开展“净网2024”和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力度,于近日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28日,郴州市民李某国开车路过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何家湾路口时,发现前面有人争吵,李某国便使用手机录像,随后在某平台发布视频,添加标题“多年不见的火拼,坐牢的日子多了”,以此故意虚构并散布谣言,扰乱了公共秩序。经调查核实,该事件为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现场两名驾驶员发生争执,并没有发生打群架、“火拼”的情况。 经公安机关教育后,李某国对自己散播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国行政处罚,对其发布的虚假信息已及时处理。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和自媒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络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江门台山一网民网上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微博辟谣# 江门台山一网民网上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 转发 @江门公安: 【江门台山一网民网上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日前,台山一网民在未经证实事件真伪的情况下,在网上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网页链接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沈阳通报5起网民编造虚假信息案

#微博辟谣# 沈阳通报5起网民编造虚假信息案 - 转发 @中国新闻网: 【#网民编造沈阳治安虚假信息被处理#】#沈阳通报5起网民编造虚假信息案#据沈阳发布消息,沈阳市通报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针对近期“个别不法网民恶意编造散布沈阳社会治安方面的虚假信息,对沈阳城市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理。发布会上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沈阳发布)详情↓ 沈阳通报5起典型案例!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绥德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

#微博辟谣# 绥德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 - 转发 @绥德公安: 【夏季行动】绥德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 2024年7月17日,绥德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男子张某在某网络平台直播间谈论某网络主播张某某死亡的话题,引发大量网民关注。 经查,该男子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直播间散布在押人员张某某死亡的虚假言论,且在直播过程中随意辱骂质疑其言论的网民,相关直播链接及直播录屏被广泛传播,引发网民关注,影响恶劣。 目前,绥德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沈阳:个别不法网民恶意编造散布社会治安方面的虚假信息,被依法处理

沈阳:个别不法网民恶意编造散布沈阳社会治安方面的虚假信息,被依法处理 沈阳市通报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7 月 9 日召开。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勇介绍情况: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沈阳市公安局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对涉虚假警情、热点事件、经济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了有力整治。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相关案件 823 起,9 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2 人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批评教育 772 人。(沈阳发布)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