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微博辟谣# 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 转发 @抚州网警: 发布了头条文章:《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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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散播不实言论,桃源一男子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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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男子虚构事实发布不实言论被处罚

#微博辟谣#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男子虚构事实发布不实言论被处罚 - 转发 @内蒙古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男子虚构事实发布不实言论被处罚】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托克托县公安局警支大队深入推进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和整治负面网络舆情百日专项会战,实施7*24小时不间断的网络巡查,守护网络安全,不断强化“净网2024”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环境和谐清朗。#联合辟谣##微博辟谣#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男子虚构事实发布不实言论被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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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言论被邓州警方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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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石屏一男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被警方批评教育

#微博辟谣# 石屏一男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被警方批评教育 - 转发 @官方魅力石屏: 发布了头条文章:【石屏一男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被警方批评教育】 石屏一男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被警方批评教育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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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部分网民在网络平台上针对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发表不实言论,被呼和浩特警方依法查处

#微博辟谣# 部分网民在网络平台上针对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发表不实言论,被呼和浩特警方依法查处 - 转发 @内蒙古互联网举报中心: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依法打击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空间】#联合辟谣##微博辟谣# 6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二十家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案发后,部分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不实言论,恶意煽动网民情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展开处置工作。 经调查,个别网民以“标题党”、“震惊体”方式,恶意编造炒作一系列诸如“羊倌举报”、“霍文常精神有问题”等虚假信息。公安机关持续对围绕此案的网络不实言论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已对11名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今日头条等平台造谣和传谣人员进行了警告和批评教育,要求其停止传播谣言;对5名情节严重的造谣传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任何不实言论和恶意造谣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对待网络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同时,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任何网络谣言或不实信息,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抵制网络谣言,共建和谐社会。感谢广大网民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来源:“平安青城”微信公众号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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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打击网络谣言!青岛开发区警方通报2起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打击网络谣言!青岛开发区警方通报2起典型案例 - 转发 @青岛开发区公安: 打击网络谣言!青岛开发区警方通报2起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现通报2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近日,开发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在QQ群内发布不实言论的案件。李某某在没有任何依据的前提下,在QQ群内编造发布不实言论,误导公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开发区分局依法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 典型案例2 2月份,开发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在微信群内发表不实言论的案件。孙某某在微信群内发表、捏造不实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孙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对此将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广大群众不要在未核实事情真相、没有任何依据的前提下随意发表不实言论。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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