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湖北公安通报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湖北公安通报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 转发 @法治日报: 【#打人无事被打者反被拘7天系诽谤##湖北公安通报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7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外通报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案例一】 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为民警胡某松、刘某全“包庇涉黑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不实举报澄清正名。 2022年3月17日起,孙某某多次举报民警胡某松和刘某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蕲春县公安局督察、信访等多警种联合核查发现孙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且在调查中发现其存在诬告陷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蕲春县公安局将核查情况向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馈,蕲春县纪委监委介入进一步调查。2023年9月27日,孙某某以诬告陷害罪被蕲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蕲春县公安局为胡某松和刘某全发放《澄清正名通知书》,并公开澄清正名。 【案例二】 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为民警彭某“打人者逍遥法外,被打者拘留七日,办案民警乱作为”不实举报澄清正名。 2023年8月以来,周某某在网上发布涉及民警彭某的2条视频,反映其执法乱作为。荆州区分局成立专班深入调查,发现视频内容系周某某捏造事实对民警进行诽谤。周某某到案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其行为已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2023年10月19日,周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荆州区分局为民警彭某公开澄清正名。详见↓(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刘欢 通讯员 杨保华) 湖北公安通报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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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和静县公安局发布2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和静县公安局发布2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转发 @喀什网警: 发布了头条文章:《和静县公安局发布2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和静县公安局发布2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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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孝感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关于打击整治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孝感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关于打击整治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转发 @孝视新闻眼: 【孝感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关于打击整治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孝感市网信办、市公安局联合联动执法,重拳出击整治各类网络生态乱象,着力打造我市清朗网络空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程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4月,大悟籍居民程某某在家中,通过抖音平台散布“人贩子故意碰撞,非法改装120救护车众目睽睽之下带走并在车上活体现摘器官”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大悟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视频已删除。 案例二:丁某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4月,应城籍居民丁某某在其家中,通过抖音平台散布“人贩子抓小孩”等不实内容。丁某某发现自己的行为不当,主动来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应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视频已删除。 案例三:刘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5月,安陆籍居民刘某在“今日头条”平台上发布“湖北爱仕达发生火灾事故"的虚假现场图片,造成不良影响。因刘某主动消除影响,对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安陆市公安局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违法视频已删除。 案例四:黄某某编造火灾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2月,孝昌籍居民黄某某在家中使用母亲的手机在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编造春节期间“孝感工厂火灾,十人被困,一人受伤”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因其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孝昌县公安局督促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违法视频已删除。 孝感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提示: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请广大网民保持理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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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公布5起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公布5起典型案例 - 转发 @南京鼓楼警方: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整治网络谣言问题乱象,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李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李某某为吸引流量牟取利益,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工厂发生事故”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李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二:赵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赵某某为吸引流量牟取利益,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南京司机拒载特定乘客”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赵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三:张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张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某公交站旁边目击案件现场”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张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胡某、王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胡某、王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人喝水被呛死”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胡某、王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行政处罚。 案例五:史某某、杨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史某某、杨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手机起火引发火灾 ”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史某某、杨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行政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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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桓台公安公布5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桓台公安公布5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转发 @桓台警方: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依法依规文明上网】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桓台公安根据公安部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4年6月,耿某酒后取乐,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假装吸食海洛因,实际为面粉的视频,并且拨打110报警,表示有人吸食海洛因,谎报警情。耿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桓台警方依法对耿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5月,刘某为泄私愤在某短视频平台捏造事实,使用侮辱性语言对金某进行诽谤,对金某精神造成极大伤害。桓台警方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5月,张某某因邻里纠纷,为发泄不满遂在微信群内对齐某进行辱骂,并捏造事实对齐某进行侮辱,给受害人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桓台警方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四: 2024年6月,网民张某在某自媒体平台发布一篇我县某地发生火灾的文章。该文章捏造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桓台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五: 2024年6月,张某为发泄不满,在某短视频平台连续发布6条视频,捏造事实对王某某进行侮辱,并泄露其个人信息,对王某某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桓台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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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荆州市公布8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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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惠城公安公布1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惠城公安公布1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转发 @惠城公安: 【以案普法】惠城公安公布1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惠城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安排部署,迅速出击,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案例 卢某某编造“惠城一黑衣女子殴打外卖员”谣言 惠城网民卢某某在某平台发布一黑衣女子殴打外卖员的视频,并配有“广东惠州惠城”黄底黑字。经核实,此视频发生地点不在惠城,卢某某为博眼球,故意将其在某平台上看到的视频的地址篡改为惠州惠城,编造惠城一名黑衣女子殴打外卖员的谣言。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卢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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