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新闻好蹭流量?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微博辟谣# 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新闻好蹭流量?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 转发 @安丘公安: 以案释法|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新闻好蹭流量?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安丘市公安局结合“夏季行动”持续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将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继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期,依法行政处罚一名网上传播虚假新闻,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 案件分享: 近日,安丘市公安局大汶河派出所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网民徐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有关“广东梅州特大洪水致55人死亡失联”信息系虚假新闻,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到案后,徐某对自己为博取关注和流量,在网络平台发布有关广东梅州特大洪水虚假新闻,造成多人围观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安丘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 面对突发灾难事件,我们应当选择信任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避免未经证实的消息在社会上扩散,更不能为了吸引流量随意虚构新闻事实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每一条错误的新闻信息,都可能影响到救援工作的进行和灾民们的情绪稳定。因此,广大市民在接收和传播新闻信息时,务必审慎对待,不可夸大歪曲客观事实,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并受到法律严惩。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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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公布5起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公布5起典型案例 - 转发 @南京鼓楼警方: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整治网络谣言问题乱象,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李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李某某为吸引流量牟取利益,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工厂发生事故”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李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二:赵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赵某某为吸引流量牟取利益,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南京司机拒载特定乘客”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赵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三:张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张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某公交站旁边目击案件现场”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张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胡某、王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胡某、王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人喝水被呛死”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胡某、王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行政处罚。 案例五:史某某、杨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史某某、杨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手机起火引发火灾 ”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史某某、杨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行政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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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开封示范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童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微博辟谣# 开封示范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童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 转发 @开封示范区警方在线: #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 【示范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童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18日,童某为吸引流量,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6年小学、3年初中、3年高中变为4年小学、3年初中、2年高中”的虚假信息,该谣言迅速引发网民关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示范区公安分局杏花营派出所依法调查,童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示范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童某某行政处罚。@平安开封@开封网警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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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江门台山一网民网上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微博辟谣# 江门台山一网民网上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 转发 @江门公安: 【江门台山一网民网上散布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日前,台山一网民在未经证实事件真伪的情况下,在网上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网页链接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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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大同公安依法查处二起编造网络谣言案件

#微博辟谣# 大同公安依法查处二起编造网络谣言案件 - 转发 @大同网警: 【大同公安依法查处二起编造网络谣言案件】#净网##微博辟谣#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大同公安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近日,天镇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二起编造发布网络谣言案件。 案例一 网民袁某通过一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天镇县华大发生火灾”。经核查,袁某发布的视频是自己从其他网站下载,火灾发生地并非天镇县,其随意发布不实言论,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袁某本人对为博取关注在网上发布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袁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天镇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网民高某在一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天镇县公安局门口路崖太高,有四十多辆车在门口爆胎。经核查,高某到天镇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办事,不慎将其电动汽车轮胎磕碰到路边马路牙致使爆胎,为吸引眼球,遂夸大编造事实发布视频到网络平台。 目前,高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天镇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天镇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切勿为贪图流量,编造传播谣言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转发、不扩散,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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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杏花营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转发 @开封示范区警方在线: #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 示范区分局杏花营派出所工作查明,2024年6月29日,张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正升杏花营店开业充 1000送1000”的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杏花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平安开封@开封网警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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