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国安处落案起诉29岁男子一项《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协助罪犯罪”,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落案起诉29岁男子一项《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协助罪犯罪”,指称他涉嫌串谋一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协助“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越境前往台湾,案件今午(1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听毕陈辞,拒绝辩方保释申请,下令被告还押看管。案件押后至4月14日再讯,以待警方检验被告的电子装置,以及调查其他同谋疑犯的银行纪录。被告陈梓华(29岁)由外籍资深大律师祁志代表,律政司代表为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辩方透露,被告是受训中的律师,在金钟一间律师行工作。据悉,被告去年10月被捕后,已被国安处冻结银行户口,亦被没收英国护照。据了解,长达19页的控方指控书列出被告与“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团队的关系。控方指称,被告涉指示李宇轩及刘祖廸加入团队核心,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担任幕后指挥,透过发表文宣和国际游说工作,呼吁外国制裁中国及香港,涉嫌干犯国安法。据悉,控方指控“揽炒团队”曾推动名为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众筹计划,被告涉联络Mark Simon,安排众筹所得的1440万港元转帐至一个美国户口。控方又称,被告曾向李宇轩谈及港独思想,提议建立流亡政府和军队。 至于余下的串谋协助罪犯罪,控方指控被告协助李宇轩偷渡台湾,包括安排李宇轩在警方保释期间入住3间安全屋,以及前往西贡布袋澳出发潜逃。 黎智英此前被控《港区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现正还押监房。据了解,警方昨日(16日)于监狱再次拘捕黎智英,指称他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协助罪犯,涉及协助12港人之一的李宇轩潜逃至台湾,李因偷渡目前在内地服刑。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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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以及涉嫌协助他潜逃台湾的被告陈梓华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处理,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被告陈梓华及李宇轩,则分别由大律师萧国辰、及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的大律师沈仲平代表。 案情指,作为游说平台的SWHK(Stand with Hong Kong),约于2019年8月成立,核心人物包括幕后主脑黎智英及Mark Simon,陈梓华、李宇轩和刘祖迪(连登用户我要揽炒)是SWHK的表面核心成员。黎为最高指挥及负责财政支援,其助手Mark则负责汇报执行。而被告陈梓华为中间人,代表黎传达指示,李宇轩与刘祖迪则担任前线人物,负责运作SWHK、发表评论、文宣及文章、组织示威活动及进行国际游说,希望外国施加压力,及对中央政府及港府实施制裁。陈梓华、黎智英和Mark Simon没有直接参与SWHK运作。相关犯案行为一直持续到今年2月15日,期间SWHK曾经数次众筹,获款逾1,000万元,部分资金其后转入李宇轩的银行帐户,而众筹款项用于在外国报章呼吁制裁港府、建立游说网络、及安排李及其他人与外国政要或代表会面等,以及黎智英、Mark Simon提供财政支援的方法。案情亦交代众人的私下沟通,如指出陈梓华、黎智英、Mark Simon及一名不知名女性曾在2020年初于台湾会面,游说对象来自超过30个国家的人员,包括英国、日本及美国等。案情指出李宇轩被捕后,Simon强调SWHK运作不会受影响,后备计划是刘祖迪透过外国演讲继续推广揽炒精神。而SWHK国际游说,包括要求各国订立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例如日本对口单位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要求各国设立救生艇计划、终止与港司法互助协议等。 两名被告同意控方案情,当中李宇轩以英文表示:“I agree to the facts and I would like to say sorry.”,李致歉时向法官方向90度鞠躬。辩方未有求情,指定法官李运腾押后案件至2022年1月3日早上再提讯,其间两名被告须还押。 两人除该罪名外,还被控“串谋协助罪犯”罪,指他们在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间,在香港知悉或相信李宇轩犯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后,与黎智英等人串谋协助李宇轩离开香港到台湾,而意图妨碍拘捕或检控李宇轩。李宇轩另被控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指他于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希尔顿中心一单位,无牌管有弹药,即232枚使用过的催泪弹,7枚使用过的海绵弹及38枚使用过的橡胶子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亦被控同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共3罪。司法机构网页显示,他的案件将于今年10月12日进行提讯日。 (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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