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 意见提到,要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打造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要素市场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加快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进“直通车”制度;进一步加大金融开放力度,建设海内外重要投融资平台,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法治保障。 其中,在金融开放上,意见支持浦东率先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在浦东支持银行在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和贸易真实性审核的要求下,便利诚信合规企业的跨境资金收付。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扩大境外人民币境内投资金融产品范围,促进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研究探索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试点。推动金融期货市场与股票、债券、外汇、保险等市场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投资者需求的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支持浦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支持在浦东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试点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人民币参与科创板股票发行交易。 在法制上,比照经济特区法规,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足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作变通规定,在浦东实施。对暂无法律法规或明确规定的领域,支持浦东先行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按程序报备实施,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以法规规章等形式固化下来。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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